第四章 约定(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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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能做出离家出走这种幼稚到不能再幼稚的事的孩子显然拿不出多少,那南宫治还留着她干嘛?
东云目光一凝,“你不会忘记我们的赌约吧?”
南宫治诧异地看着她,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
“绝对不会喜欢上对方,不许做出刻意激怒对方的行为。”
东云从小时候就很要强,不能接受自己比青梅竹马差哪怕任何一个地方。
学习成绩也好,社会通识也好,甚至是谈恋爱也要比他强。
两人之间可能存在类似喜欢的感情,但在某次对恋爱的讨论中产生了争执,所以立下了这个约定。
期限是高三结束,内容是不能喜欢上对方,胜利的一方要无条件答应败北方的一个要求。
没有错,赢的人要答应输的人的要求。
因为当时南宫治对这个约定没有任何看法,直截了当的表示没兴趣。
以东云的性格肯定不能接受,所以提出了这个让人眼前一“黑”
的获胜奖励。
可能是他吃这套吧,想了一会就答应了。
胜利要求的反转催生了第二个条款,不许刻意激怒对方提前表白。
和不许作弊一个道理。
答应就答应吧,估计到时间直接平手。
东云身上是有点毛病的,南宫治平时也是以哄着她为主。
毕竟她的父母是自己的监护人?
这种事他也不想再回忆了,但对东云的感情还是有的。
八岁到现在的跟屁虫,虽然脾气是臭了点,不过却和妹妹差不多,应该也算亲人了吧。
“你知道就好,以后让她滚远一点,别跑来烦我。”
呃……
这确实是第二个条款必须出现的理由。
虽说东云单独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脾气臭得要命,但面对别人时却意外地正经,落落大方,谈吐举止非常得体。
毕竟确实是毋庸置疑的大小姐,身上还是有点底子在的。
尽管心知肚明,但南宫治自然是以赌约为主,不过现状却赢也不是,输也不是,就卡在那了。
算了,给她点面子吧,到时候哄哄她说算庄家赢。
就在南宫治心底宽慰自己的时候,东云却话锋一转。
“你约了她中午见面?到时候我也去。”
“啊?”
东云瞥了眼人逐渐变多的教室,已经不想再说下去了。
“啊什么啊,以后天台就是我们社团活动的地点,我会去拿钥匙的。”
“行……”
这个家伙说不定就是自己的报应,南宫治只能认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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