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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锅放着吧,一会儿我来洗。”
陈澍说。
馒头早就蒸好了,陈澍用盘子把它盛出来,摆到餐桌上,一人一盘。
虽然他并没有在家做过饭,但餐具还是准备了两套。
买的时候他还在想“有必要买两套吗反正可能永远都用不上”
,犹豫了很久还是买了。
这不,还是会有用武之地的。
林听雨版的红烧肉是用油和黄酒熬的,一点水都没有放。把切好的五花肉用香料和姜片焯水后,往锅里搁油,趁着油没热,放两勺碎冰糖,迅翻炒后把肉和黄酒、姜片倒下去,再加一勺酱油,几滴醋,翻炒到黄酒熬干即可出锅。
这样焖出来的红烧肉是脆口的,吃起来一点也不油腻,非常爽口。
可惜的是林听雨没掌控好火候,把糖炒焦了,所以整盘肉看起来都黑乎乎的。
“难吃。”
林听雨吃了一块,眉头整个皱起,嘴角跟着耷拉下来,一脸痛苦,“苦的。”
陈澍也夹了一块,尝了尝:“还好。没有糊得很厉害,苦味只有一点。”
“别吃了别吃了。”
林听雨把另外两个菜推到他面前,“吃这两个吧。”
另外两个菜比较简单,所以炒得很成功。
西葫芦片是用蚝油炒的,很下饭,藕片更是脆爽可口。
他们俩都喜欢吃辣,于是林听雨肆无忌惮地切了很多青椒和指天椒。
“别浪费了,我觉得挺好吃的。”
陈澍说着又夹了一块红烧肉,“多做几次就熟练了。”
林听雨正好夹了一筷子西葫芦片,听到这里,他抬起头,冲陈澍笑了笑:“我是凭记忆做的。这道菜我小时候经常吃,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不过后来就再也没吃到过了。”
“你妈不给你做了吗?”
陈澍随口问。
“我妈不会做。”
林听雨静默两秒,“……这是我爸的独门秘方。”
陈澍往嘴里扒饭的动作一顿。
那些挂在糖厂大门口白底黑字的横幅和楼道墙壁上的涂鸦仿佛光怪6离的万花筒,交错着出现在陈澍的脑海中。
小时候经常吃。
后来再也没有吃到过了。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
陈澍没再想下去。
或者说,他没敢再想下去。
“我爸对我挺好的,在我记忆里,他对别人挺严厉的,喜欢摆官架子。”
林听雨边吃边说,眼睑低垂,没有看陈澍,“但是他挺疼我的。”
可慈爱的父亲又怎么会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呢。
想到这里,林听雨自己都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说:“快吃吧,一会儿就迟到了。”
陈澍坐着没动。
他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到冰箱旁边,拉开门,从里面拿出两瓶冰可乐,递了一瓶给林听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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