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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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皇帝的,基本都是严于待人宽以待己的人,翻脸无情的能力,就跟那一张冰冷彻骨的龙椅一般,让人难以预测。
在皇帝心中,女子只需要容色美丽,性情柔顺就够了,即便是相夫教子,都是有点不够资格的。
见林诗音这位有点才气之名的美人,亦是这般柔顺温和,心中满意的同时,也不由自主的觉得千篇一律的乏味无趣,故而也没有多大兴致再交谈什么。
可太子迟迟不归,却是又让皇帝的交谈欲再度泛起,李寻欢和林诗音心中有感焦灼,但面上皆无任何表露。
好在没等多久,太子便活蹦乱跳的自己归来了,手上还拿着两只叫个不停的蛐蛐,眼里脸上都是笑意。
“父皇!父皇,快看儿臣给你捉到的蛐蛐,可活泼了,都叫了好久。”
太子说完这句话,又憨憨的问一句,问他的父皇能不能给蛐蛐喝水,还说叫了那么久肯定是口渴的。
“好了,待会儿回宫,就让宫人们给你的蛐蛐喂水,现在可不是在家里。”
才六七岁的太子不服,说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只要父皇同意,那现在就可以给蛐蛐喂水。
“父皇,父皇……”
小太子顶着一张跟糯米丸子差不多的白嫩脸蛋跟皇帝撒娇,一只胖乎乎的小手更是拉着自己父皇的衣摆晃来晃去,颇有不完成这件事就不会甘心一般。
皇帝对自己这个第三子很是怜惜爱重,盖因为当年为了低调和避嫌,这孩子出生时都不未起名字,甚至满月时都不曾请行剪发礼,无形之中皇帝还是觉得自己亏欠太子的。
当然真正让皇帝爱惜这个第三子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他的长子和次子俱已经不幸早亡,再加上皇帝子嗣不丰和第三子五岁即可读史书,故而才会格外珍惜。
但珍惜归珍惜,作为皇太子,该学习的课业却是半点也不能少。朝章典故、君王之道皆要习之,还有那诗书礼乐射骑,亦是不能缺乏。
只是给两只蛐蛐喂水,皇帝也不愿为了这点小事而耽误回宫,便让人去寻了些煮茶所用的朝露,喂好两只蛐蛐,最后才让身侧的大太监抱着太子一同回宫。
“父皇,儿臣可以自己走的,才不需要别人抱来抱去的。”
皇帝惊奇,只是这么一会儿,他的好儿子这是碰到了什么事情,居然还变得懂事了。
不过太子是平安无恙的,皇帝也不急这一时之快,只是神色淡然的将太子带回宫,随后才细细问起跟着太子身边的锦衣卫是怎么一回事。
在得知太子居然无意间碰到那李园年岁最小的表姑娘,还十分主动的跟着喂了一会儿鱼,然后还在花园里玩了许久之事,方才笑道:“朕就说佛奴这孩子是挺聪明伶俐的,但也没那个本事能捉到什么蛐蛐,原来还是别人帮忙的。”
说完这句,皇帝又问了句李园的二小姐样貌如何,锦衣卫指挥使不敢说谎,但又不好妄然评判一位名门小姐的容貌,便只好琢磨出一句与大小姐无异。
这个无异二字落到皇帝耳中,就是和林诗音差不多的性情,于是皇帝就瞬间失了询问的兴致。
亲生的姐妹俩,想必也是相差无几,见一个见两个都差不多。
皇帝没有再提,从此之后也不曾再去李园,可算是让一众人松了一口气。
虽说大明一朝的皇后妃嫔大多是采自民间,为的就是摆脱外戚干政的威胁,但林家落魄衰败,李家人丁凋零。比之平民之家和寒门也高贵不到哪里。
更何况若是皇帝坚持,那谁也不能悖逆。现在皇帝没有任何动作,倒是最好的结果了。
不过风平浪静的生活对于龙啸云来说,倒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他决定要寻义弟李寻欢坦白,不然等到李寻欢真的和林诗音成亲了,那就是真的覆水难收。
飞刀探花(九)
天子驾临李园已成偶然,过了好些时间,所有人基本都在慢慢淡忘那天的事情。
而随着时间流逝,李寻欢又到了要离家行走江湖的时候。
这一次灵儿却是心有余悸,坚决要让表哥和姐姐先完婚,确定好名分再让李寻欢去行走江湖。
“表哥,万一你一走,那荒淫好色的皇帝就又来怎么办?我和姐姐就是两个弱女子,如何能抵抗帝王的权威?”
灵儿说这一番话时,手上还拿着长剑,思及那个年岁已到而立,脸上还一大把胡子的皇帝,当真是怒从心来,剑招更是极为狠厉,仅是一刺一劈,便将那跟半座小山似的石头给砍得四分五裂。
旁观的龙啸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中十分佩服自己义弟的选择。虽然灵儿表妹的确是容色倾城,说是众人倾倒失颜色也不为过,但那个脾气和极高的武功造诣,却也不是谁都能消受的。
万一哪天一个不注意出言不逊了,怕是头七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哪里做错了。
可李寻欢却不觉得哪里有问题,还面带温润如玉的笑容,坦然夸赞自己表妹的剑法更上一层楼。
也就是在这时,明眸皓齿、娇俏玲珑的美人提出了一个建议,就是让李寻欢尽快和自己的姐姐完婚。
这一下子可算是完美无缺的刺中了李寻欢最大的痛处。
最会撒娇的小姑娘拉着你的衣袖,殷殷恳切你赶快筹办婚礼事宜,为的却是你与别人的婚事。
这种事情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将是难以言说的痛苦和悲伤。
已经看破一切的龙啸云很容易就捕捉到李寻欢脸上那一闪而过的痛苦、不甘和悔恨,他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婚约其实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的就是能让林氏姐妹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留在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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