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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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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熬(牛肉去皮捣烂,加姜汁,桂皮和盐腌,干透后食用)。

五:糁(肉丝加米粉搅拌,揉成圆饼在文火上煎熟)。

六:肝膋(狗肝用油炙焦后食用)。

七:黍酏(用稻米熬煮稀饭,加入狼肉熬成的膏油食用)。

八:淳熬(肉酱油浇饭)。

这年头的饮食,样样都是百份百的绿色原生态,绝无加添任何乱七八糟的化学添加剂。牲畜也不是用饲料人工加速催肥,而是自然生长的,故此吃起来特别的有味道。再加上厨师巧手,当真鲜美绝伦,堪称齿颊流香。别的不说,单单那只炮豚,就是皮脆肉酥,连骨头都是味道浓郁。一口咬下去,立刻满口余香。尤其脂肪与舌头纠缠着慢慢融化的那股滋味,简直教人犹如置身极乐。

陈胜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对武道之追求,才是他觉得最有价值的事。不过他也并非什么苦行僧,对于美酒美食甚至美女,也并不会刻意拒绝。只是意志坚定,自控能力强,懂得适可而止,不沉溺其中罢了。

酒过三巡,忽然有名王宫的侍卫头领匆匆入殿,附耳向齐王说了几句。齐王放下酒杯,笑道:“来得正好。宣他们进来吧。”

随即回首望向陈胜,笑道:“是仲孙先生来了。仲孙先生向来站在本王与二王儿这边。二王儿与贵国储君交好,仲孙先生也出力不少。故此听闻密使到来,仲孙先生便特地赶来,欲与密使见一见面,共同商讨大计。”

这里是齐国王宫,齐王身为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无论想见或不想见什么人,其实都无须征求任何人意见。陈胜作为客人,当然更不会在这种无关重要的小事上和主人对着干。那进来通传的侍卫头领得了齐王命令,当即匆匆转身出殿,去请仲孙龙进来。

片刻之后,脚步声响起,两个人一先一后地步入点将殿中。为首那人身材干瘦,皮肤黝黑,乍看之下,似是只大马猴一样,相貌十分丑陋。偏偏他身上又穿着件华贵至极的锦衣。金戒指金项链之类的装饰更加挂满全身,说句沐猴而冠,却绝非丑化贬低于他,而是再客观不过的描述了。此人并非其他,正是凭着放高利贷起家的齐国首富仲孙龙。

仲孙龙身后,则是位身材挺拔雄壮,精神饱满的俊美青年。忘忧先生曹秋道座下四大弟子之一,据说剑术之精仅在其师之下,仲孙玄华正是他。这两人虽说是父子,但单从外貌看来,彼此却绝无半分相似之处,实在很难教人相信,仲孙玄华竟然当真会是仲孙龙的种。

两父子上得殿来,同时下跪向齐王和二王子行参见大礼。齐王唤了声免礼平身,随即就吩咐给仲孙龙两父子安排座位。两父子同声道谢,然后先后坐了。齐王举起酒杯,笑道:“仲孙先生,我为你引见。这位就是秦国黑冰台密使陈胜先生。这次有陈胜先生奉秦国储君之命入齐协助寡人,则大事何愁不成?呵呵,呵呵呵呵~~来来来,大家一起痛饮此杯,预作庆祝。”

席上众人同时举杯,一起仰首饮尽了杯中美酒。仲孙龙微微侧身,双眼目光灼灼,向陈胜上下打量半晌,怪笑道:“据闻秦人向来都自夸天下雄兵,以秦军为最。而秦军又以铁鹰剑士为最精锐。铁鹰剑士里面,哪怕最普通的士兵,亦有以一敌十之能。后来张仪为秦国丞相时,更精益求精,从全国所有铁鹰剑士当中挑选出三百精锐,成立了黑冰台,为国君直属武力,无关人等不得过问。却不知道黑冰台出来的人,是否当真如此厉害?”

旁边的仲孙玄华微微一笑,接口道:“家师成名数十年,斗胆向他老人家挑战的剑手,可谓车载斗量,不可胜数。但数十年下来,胆敢向家师挑战者,除去卫国那位‘照剑斋’之外,便再无第二个活口。

这位照剑斋门下的大弟子,叫做管中邪。排行第二第三的,则是对同胞兄弟,叫做连晋和连蛟。连晋前往赵国求取功名,死在当时也在赵国,现在却已经是秦国太傅的项少龙手上。项少龙在秦国和管中邪几番交手,管中邪始终被压着不得出头。却不知陈密使的剑术,和项少龙管中邪相比,是谁更高明呢?”

虽说不是猛龙不过江,但俗话也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仲孙龙正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地头蛇。陈胜作为秦国密使,按道理和仲孙龙是友非敌,但这个放高利贷发家的齐国首富,却早已经把临淄看成了自家地盘,一见有外人闯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下意识地就想先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再说。

仲孙龙挑衅的态度如此**,齐王和二王子均觉尴尬。尤其二王子,更当场就欠了欠身,欲开口说话。陈胜却率先摆了摆手,是以二王子用不着开口。他阅历无数,对于仲孙龙这种人的心思,早就看得明明白白。更知道面对这种人的挑衅,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亮拳头!只要事实证明你的拳头比他大,那么他自然就会乖乖当孙子,认你是爷爷了。

陈胜仰首将杯中美酒饮尽,淡淡道:“管中邪和项少龙,陈某未曾和他们比试过,倒不知道究竟谁更高明。不过刚才在小临淄,陈某却三拳两脚,将一个自称为边东山的家伙给杀掉了。听说这个边东山和仲孙玄华你一样,都是忘忧先生的徒弟?那么你们两师兄弟,究竟谁高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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