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春风归故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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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佩斯城的中心坐落着一座辉煌壮丽的城堡,那便是霍斯曼公爵府邸。
也是布莱恩此行的目的地,可是以目前的行军度,即使连夜赶路也至少需要两天时间才能抵达达佩斯特城。
这还是因为有通往达佩斯城的直道,可以方便马车的通行,加快了他们的度。
百无聊赖的布莱恩躺在马车上翻看着《魔法简史》,即使忽略霍尔斯的魔法笔记,这也是一部不错的历史故事书。
为什么说它是故事书,因为它几乎将人类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全都归功于魔法师的带领,将斗气骑士和人类领袖的功绩一笔带过或者根本就没写。
导致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就开始胡编乱造,虽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是这本书上写的故事和布莱恩从小受到的教育出入太大了,有点震碎三观的感觉。
也幸好现在的布莱恩是穿越来的,可以津津有味的看着这些故事。
当然布莱恩也不是只看故事,他也要学两手魔法,最起码要搓出个火球给霍斯曼公爵看一看啊,证明自己确实有魔法天赋。
可惜他对火元素的感知力明显要差一点,别说火球了,打个火星都有点费劲。
经过一天的练习,他的手指成功的取代了打火机的作用,搓出一寸长的火苗。
看着眼前飘忽不定的小火苗,布莱恩决定还是不要给霍斯曼公爵看了,太丢人了。
于是布莱恩果断放弃了火系魔法,转而练习对应的水系魔法。
在成功的让自己的衣服湿透之后,布莱恩现自己对水系魔法还是蛮有天赋的,就是控制不好力度。
水球出现后到处乱飞,容易打到自己,为了不在第一次展示魔法时就给霍斯曼公爵洗脸,还是得多加练习。
即使在晚上住旅店的时候,布莱恩也不忘冥想,锻炼自己的精神力,去控制魔力。
因为有事可做,所以路途也不显得漫长,终于在第3天的中午,他们抵达了达佩斯特城。
布莱恩的队伍其实很小,只有两辆马车几十个人,但是他们打出的却是霍斯曼家族的旗帜。
还没到城门口,就有一对骑士前来迎接,领头的是副守备官威尔骑士和杰克这样的水货不同,人家可是高阶骑士。
他早就已经接到命令今天公爵的次子可能抵达达佩斯特城,所以一直派人关注着直道上的车队。现看到打着霍斯曼家族旗帜的队伍,立刻出城来迎接。
布莱恩也没有托大,早就已经从马车里出来骑上了战马,看到过来的是威尔骑士,立刻打招呼道。
“威尔骑士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威尔骑士在马上对布莱恩行了个骑士礼。
“托您的福,最近一切安好。公爵大人已经知道您要来,派我来接您,现在我便护送您去公爵府。”
“有劳了。”
威尔骑士带着几十名骑士在前面引路,布莱恩的车队直接插队进入城门。
当然,即使没有威尔骑士,打着霍斯曼家族的旗帜,在达佩斯特城也是畅通无阻。
佩达斯城确实是繁华无比的,主路上摩肩接踵,但是空气中飘着难以掩饰的臭味儿。这样的卫生条件真的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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