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活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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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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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红好歹也知道mac,圣罗兰,迪奥,纪梵希,阿玛尼,TF等等的各种色号,对水乳精华面霜眼霜之类的东西也都能大致分的清。

  甚至有时候还会给我买我钟意的护肤品。

  我是不是该夸一下他有进步?

  49。

  我很喜欢收集一些小东西,初高中的时候每次买了小饰品都会有一个特别可爱的购物袋,我就会把袋子铺平放进一个和自己攒着。

  这些年来和季珩一起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的门票或者看电影的票根我也都放在了一个小铁盒里。

  而我们大学四年异地间所有的车票,我都有保存。

  真的有好厚的一沓。

  前几天休息日整理旧物的时候我还特意按照日期重排了一下,季珩看到了,笑着说我太闲。

  尽管他总是都这样说我,但直到现在,他每次出门回来都会把车票留给我。

  这么多年来,在无形之中早就成了习惯。

  5o。

  说来不知道是不是缘分,我和季珩其实都是天生惯用左手的人。

  但是小时候都被父母纠正过要用右手吃饭,因为我们用左手会很容易和其他人碰筷子。

  不过我爸妈和他爸妈都没有强制性不让我们用左手,所以导致现在我们两个人左右手都可以随意自如地拿筷子吃饭,而且其他事情比如用剪刀、拿菜刀、拎重物等等我们也是用左手的。

  然后就有了我们之间心照不宣地做法,在外面和其他人一起同桌吃饭的话我们会用右手,但若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和他还是会更习惯用左手。

  别人吃牛排都是左叉右刀,我们约会去吃牛排一起左刀右叉,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只是在包饺子方面……就比较为难我们了。

  因为我们两个左撇子都只会包,不会擀皮儿。

  51。

  上大三的时候有次和梅梅去逛街,我们两个一人花了几十块钱买了一枚精美的小戒指戴着玩,后来一个周末季珩来找我玩,看到了我手上的戒指,就摘下来问我这是什么。

  我就如实说是在和梅梅逛街的时候买来戴着玩的。

  然后他说:“没收了。”

  我:“……”

  我的手指是真的很细的那种,因为我选这枚戒指的时候几乎把所有的都试了一个遍,才好不容易找到适合戴在我中指上的戒指。

  结果季珩戴在他的小拇指上还差不多。

  这件事过了没多久,大三暑假的时候我和他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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