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慢条斯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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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宇慢条斯理的说。“对于任何一份举报材料,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都必须认真的核实和调查。干部真的存在违纪违法的行为,我们必须严肃查处。孙煜志同志是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处处长,级别可不小,对于这样的干部,我们必须要谨慎再谨慎。”
郝明宇当着众多市纪委常委的面,要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去核实情况。
与此同时,郝明宇告诉众多市纪委常委,孙煜志是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处处长,身居要职,查办他,可能会对市政府那边的工作造成影响。
因此,如果举报材料属实,他必须请示市委市政府。
市纪委是双管单位,既然受市委的领导,也受省纪委的领导。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特别大的案子,就不会上报到省纪委那边。
孙煜志只是在采购中涉嫌违纪,问题也不是特别严重,市纪委自然不会上报到省纪委那边,尤其材料还没核实。
会议结束,郝明宇亲自到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小娇办公室,向她汇报今天的会议情况。
按理,郝明宇应该直接去找市委书记关仕豪汇报情况,他之所以没有先去找市委书记关仕豪,是因为,孙煜志是市政府的干部,而且举报的材料还没有核实。
许小娇看完材料,听完郝明宇的汇报,就她个人的从政经历,像孙煜志这样的情况,哪怕举报材料属实,不查也是可以的。
因为案情很轻,要知道,比孙煜志更严重的案多了去。
许小娇很生气。“郝书记,难道你们市纪委就没有别的案子可查了吗?难道你们就只收到这一份举报材料?”
郝明宇说:“那倒不是!市纪委之所以关注这份材料是因为,这份材料直接寄给了骆书记。”
“洛书记?”
许小娇微微愣了一下。
如果是普通人检举干部,要么电子邮件到纪委的专用邮箱,要么直接寄给纪委,而不是寄给个人。
举报孙煜志的人,竟然将举报材料寄给个人。
再者,就算寄给个人,市纪委总共三个书记,对方直接寄给正书记郝明宇,岂不是更有效?
对方为何选择骆丹阳!
这举报很是让人怀疑!
许小娇将她的分析告诉郝明宇。
郝明宇能够当上市纪委书记自然不傻,对于骆丹阳在市纪委常委会上提调查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处处长孙煜志一事,他早就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
市纪委所办的大案,其来源分为两种。
一种是自下而上。市纪委接到举报之后,初步调查核实,如果举报材料确实属实。便上报到市委书记或者上一级纪委,获得通过了,方才正式介入办案。
另一种是自上而下!上一级部门获得重要举报后,下指示要求查办。
不论哪种来源,最终都绕不过上级。
孙煜志是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处处长,官职不可谓不大。
就目前这种情况,这案子显然属于自下而上,由他人举报到市纪委,而并非上级部门下指示要查办。
相比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案子显然不重要。
亦即,所谓要调查孙煜志,并非市委书记关仕豪或者省纪委的指示,也就是说,并没有上级大人物主导插手此案。
而没有上级领导插手的案子,一般由纪委“自行消化”
。
如果纪委查实被举报人确实存在违规,那自然要立案。
而如果是小问题,可查可不查的那种,那就是市纪委几个重要领导之间的博弈了。
不过,孙煜志案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他的身份是市政府办公厅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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