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卖身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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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想呢?震哥都说了,跟了你名利都有了,多少女人想都想不来的。我不仅想当你的女朋友,还想当6太太呢!”
盯着她的眼,6震收了笑:“太贪心了不好。”
“可女人总是贪心的。”
苏晴微笑,“震哥,追我就要有娶我的决心哦!”
“年轻轻的,多玩玩不好?”
“不好!”
苏晴一本正经地看他,“我不玩的!对感情我一向认真,有时候认真得会让人觉得很可怕!”
6震失笑,“是有点可怕——我先过去那边……”
苏晴偷笑。
博爱的男人怎么可能会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对花心大萝卜来说,追逐女人就是个游戏,还得是他掌握主动权才好玩的游戏。
游戏嘛,就得随时都能[chou]身,要是女人像块膏药似的缠在身上甩都甩不掉,就没意思了。
出席次映试,不亚于拍了一天的戏,苏晴回到出租房,累得想直接躺倒,可四个同居女伴怎么可能放过她?
她只能换了小礼服,一遍又一遍讲映式上到底有谁,生了什么事,热不热闹,记者有没有采访她,是不是拍了她好多靓照……
[kou]都说干了,苏晴又求又拜,才得以脱身。
一夜好眠,她是半点都不担心《追女仔》的成绩。
票房好不好,是赚是赔,自有人去[cao]心,她一个龙套[cao]心不着。
要说她有记挂的,大概是今天报纸上会不会有她的照片或是名字。
出门时,她还特意去了报刊摊。
摊主很会做生意,特意把各大报纸最搏人眼球的新闻翻到最上面。
《香江[ri]报》娱乐版头条:温国伟、林梦云疑似复合!
《早报》娱乐版头条:小关生机关算尽,赔了夫人又折兵
《光明报》娱乐版头条:借戏重温鸳梦,旧情复燃忘金主
好嘛!就像她猜的一样,温、林两人的绯闻满天飞,真正提及电影内容的只有瘳瘳几句,更不用说她这个只在彩蛋出现过两个镜头的龙套了。
苏晴翻了半天,才好不容易在一条影评里看到有提及自己的。
那是香江著名影评人黄森写的一条影评,他在影评里写刘华江郎才尽否》为何只重复过去的老套路,新片毫无新意,完全就是为了圈钱而拍的三流垃圾片。
不过,电影里也有让人惊喜的部分,惊喜在彩蛋里出现的[xing]感女郎!真的好靓女,好似玛丽莲?梦露重生,风情万种,让他这个老男人也禁不住蠢蠢[yu]动。
不管怎么说,总算还有人记得她,哪怕连个名字都没有,也算是件好事。
苏晴把报纸收好,盘算着自己是不是能把这次的露脸当成筹码,好在和林氏签合约时占据优势。
事实证明,她是真的想多了,林氏电视台和新签约一向强势,别说她,所有新人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像李曼琪这样选美出身的,可能还会有些优待,对自己培训出来的学员就真的毫无优待了。
苏晴被约谈时,看到合约上写着的底薪数字,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三千五!?现在中环白领也比这个赚得多一些吧?
她得理理,丽姐做茶水妹一月都有个两千五拿,她做艺员居然只能拿三千五?
再往下看,参演剧集另有片酬。
这个就要看出场字数了,以每3o分钟为一个单位,3o分钟出现镜头就算一次,基本上也可以说一集。
但这个片酬也少得可怜,如果苏晴出演女主,能拿一千一集,如果出演女配角,则是八百,要是女三之下的配角,则只有五百块钱。
这么一算,她花一个月的时间拍一部二十集的电视剧,就算集集出场,女主也只能拿两万,要是小配角,就只有一万了。
乍一听,好像也不算太少,可签约后也不可能天天都有戏拍啊!这个年薪算下来就真的不会比白领多多少了。
好在做艺员不只是靠拍戏赚钱,拍广告,做代言或是路演,出席商业活动,都是能拿到钱的。
但这个钱,林氏作为经纪人还要拿分成的,苏晴不知道别人会是多少,她的合约上写的是五五分成。
也就是说,不管她在外头接了什么活,赚了多少,都得给林氏一半。
薪酬方面大概就是这样了,最苛刻的是这个合约一签就要签五年,在五年时间里,苏晴作为艺人,所有的活动都要遵照林氏的安排,没有选择和拒绝的权利。
整个合约看下来,真的和卖身契没什么两样了。
之前那么期盼的艺员合约一下子变得不香了。
见苏晴一直没说话,戴金丝边眼镜的6天笑道:“你可以考虑下,但不能过明天。阿晴,公司还是很重视你的,我本人也很看好你,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应承让你来考试。”
苏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梅姐托的人就是眼前的6天。
6天作为林氏电视台的艺人总监,肯开这个[kou],就代表要把她收入下,收为心腹了。这样看来,她以后在林氏电视台应该能拿到比较好的资源。
心中想定,苏晴不再犹豫:“不用考虑了,我现在就签。多谢天哥,以后还要天哥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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