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番外方明礼(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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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江南的富商之家,财势可敌一国。
家中原想让我继承家业,然而我志不在此。
我想修仙。
年少时,我曾去过那仙人修习的门派,那就是风清门。
我像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仙门中的一切都令我目瞪口呆,令我心驰神往。
御剑,灵丹,阵法,符术……
我一门又一门地学去,却一门又一门不开窍。
在这仙门之中,我不过是一个偶然机遇进来的凡人,一个没有半分天赋的庸人。
好像一切不过南柯一梦,只不过是旁观仙棋的烂柯人。
那一天。
我看见了风骨卓然的玉渊仙尊。
我痴了。
那才是仙人。
轻点一跃,翩然离去,傲骨清姿,世间凡尘皆入不了他的眼。
我不过是凡世的一粒尘埃,随风而逝;又只不过在浮沉人海中随波逐流。
可凭什么?
那受万人瞩目的凭什么不能是我?我又凭什么只能淹没在人海里,甚至没有为那些主角作配的资格?
我只是个看客。
不甘心。
我不甘心。
可我的几近于无的天赋已经将我判了死刑。
我没有仙缘。
即使没有,我也要把这缘给造出来!我才应该成为令万人崇拜的存在!
就算不是崇拜,就算不能为仙,我也不要和庸俗凡人一样,生老病死一生而已。
我要他们看见我!!
我为此寻遍四海,搜尽各种阵术,终于寻得了这魔尊所创的血色荼靡之阵。
血色荼靡,末路之花。
以血色荼蘼吸纳天地间的各种气息,使之相融相交,其蕴含的力量大增。
然而,这个办法最重要的却是灵猫。
灵猫是天地的受眷顾者,唯有将灵猫活活埋在血色荼蘼花丛之下,才能不受天地的制约。
那只灵猫也着实好骗。
她以灵猫原型出现,我便日日去找她,装作家破人亡的惨状,与她倾诉我的故事。
她果然上当了。
她现出人身,不过十一二岁的身量,一副悲天悯人的菩萨心肠,真是蠢笨。
我佯装吃惊,但仍与她交了朋友。
我从来都不需要朋友,除非她可以为我所用。
她也着实烦人,每日劝导我放宽心,劝我事在人为,给我送吃送喝。
我看着那些粗布麻衣,那清粥小菜,心中嗤笑。
我从小锦衣玉食,自然不屑于这些粗鄙之物。
……但是,好像还挺好吃?
只是偶尔尝尝鲜罢了,那些衣服我是不会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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