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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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个不停,显然来接她的人已经着急了。
郁盼拎着化妆包走出化妆间没多久,就遇上了一个戴着墨镜探头探脑的女孩。
职业病一犯,当即就托着自己的下巴开始研究眼前这个女孩脸颊的比例。
研究了几秒突然惊醒——
这个女孩子怎么那么眼熟呢?
溟雁也发现了站在不远处打量着自己的郁盼,不费力地就认出了这个是路卓觇的御用化妆师。
手机再一次不合时宜地震动起来,溟雁一咬牙,拎着手里的纸包就走向郁盼。
“那个……能麻烦你帮我把这个转交给路卓觇吗?”
作为专人御用,郁盼没少接触到这种形式的代为转交。
起初她还会抹不开面子,但在路小爷的几次甩脸之后,她便练就了脸色不变的果断拒绝。
只是今晚——
左右轮流跳着的眼皮似乎在预示着自己,要么发大财,要么倒大霉。
几秒的犹豫之后,郁盼伸手,接过溟雁手里的纸包。
“你为什么不等散场的时候塞给他?”
“我赶时间,麻烦你了,谢谢。。”
说完这句,溟雁便转身离开。
郁盼拿着手里的纸包,眼睛随意一瞄,就看到了最上面的红绳。
这回连太阳穴都突突猛跳了。
拎着包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可还是只能望车兴叹。
路卓觇的演唱会准时地在无数粉丝的呐喊表白中开始了。
演唱会的开始,路卓觇一反过往摇滚风,而是选择在一片蔚蓝色的星光里缓缓走出。
大屏幕一路追踪他的身影,伴奏刚刚响起,整个体育馆就陷入疯狂。
很多路卓觇的死忠粉,在他出道之初,就已经扒出了那次“寻找新声音”
的海选现场。
劣质的像素,带着电流的话筒,混乱的现场。
但是这些,全部不能掩盖住路卓觇的才华和锐气。
尤其是他的那首《芦笛婉婉》,更是引得无数芦笛泪目,也因此导致了他的粉丝们自称“芦笛”
。
粉他的笛子们都知道,路卓觇有一个爱而不得的女孩。
而这首《芦笛婉婉》,就是他为自己的心上人所作。
虽然当初关于溟雁的照片早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是现场还是有人目睹了当初这一对小情侣的甜蜜。
而这些目睹过的人,只要成了路卓觇的粉丝的,大多已经成为粉丝群的管理员。
也正是这些人的存在,让路卓觇的很多女友粉得到了有力的管制。
可以说,在私生饭盛行的娱乐圈,芦笛的存在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体育馆外。
不同于馆内的人声鼎沸,馆外偌大的空地上,除了几个应援的帐篷,几乎没什么其他的东西。
也是,能买到票的应该早就进场了,而买不到票的,只能寄希望于回家看现场直播了。
溟雁坐在车后面,最后看了一眼霓虹灯闪烁的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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