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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刘强先生与周芳女士全程在一起,不存在有单独说明术前风险的情况。”
王涛说:“在这个过程中,刘强先生没有对手术方案提出异议,也没有说明hIV阳性的事情。”
“原告方证人的证言里明确说明,在签署手术同意书之前,他在急诊室门口与被告说明了李文的病症和身体状况。”
公诉人说。
“我方当事人明确说明,没有接受过相关信息的反馈。”
王涛说得很笃定:“刘强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够清醒,可能有混淆记忆的情况。”
“当时刘强有明显的醉酒表现吗。”
审判长问。
“有的。”
王涛说。
“他的意识清醒吗?”
审判长问。
王涛犹豫了一瞬,转头看了看纪尧,纪尧不太敢贸然回答,怕说多错多,于是冲着王涛摇了摇头。
“不完全清醒。”
王涛说:“所以我方认为,刘强的证言存在疏漏、错乱的可能性,不能当做唯一决定性证据。”
“所以你的意思是,当时在明知对方不清醒的情况下,被告人还对着一个醉酒人员进行了‘手术风险告知’是吗?”
蒋衡突然问。
王涛心里咯噔一声。
因为他马上现,他掉入了一个陷阱中。
如果承认刘强意识不清醒,那纪尧所谓的“术前告知”
没有任何意义,他没有争得直系亲属同意,也没有按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处置方法把事情上报院方就进行了手术,这在流程上就理亏。
但如果承认刘强当时有清晰的自我意识,则会侧面抬高他的证言说服力。
纪尧显然也现了这个问题,他的心猛然收紧,侧头看向了王涛。
“被告。”
审判长说:“当时刘强是深度醉酒状态吗?”
“照实说。”
王涛低声说。
“他确实是醉酒状态。”
纪尧仔细回想了一下,因为紧张,所以说得有些磕绊:“但他也能跟我交流,过程中一直在哭,还说过让我救救他儿子。”
“公诉人还有什么要问的?”
审判长说。
“申请证人上庭。”
公诉人说。
庭审到了这个地步,刘强的证词完整度显得格外重要。
根据隔离原则,刘强没有旁听这场庭审,他被叫进来的时候,屋内的气氛很紧张,李玲华眼圈通红,屋里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他身上,沉得让他腿软。
刘强不知道庭审走到哪一步了,心里止不住地虚,眼神在李玲华和纪尧之间来回游移。
他一步三磨蹭地走上证人席,稀里糊涂地念完了保证书,然后在公诉人的问话下把自己之前说过无数次的说辞重复述了一遍。
“你在跟被告沟通交流的时候,是处于什么情况?”
公诉人问:“是主动告知,还是回答医生提问的问题。”
“我主动说的。”
刘强连忙道:“他说要给小文开刀,我就赶紧说了。”
“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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