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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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这么多人,就是要分成好几路的,否则一大堆人慢慢悠悠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走,十年也回不了京。
哇塞,好惊喜!不过黄莺还是要假装一下,对着手指一副好为难的样子,“属下干活,老大却游山玩水,他们会不会对你有怨言。”
沈璋的回答十分理直气壮,“我们怎么不干活了,只不过是去一些好地方而已,而且咱们还监督他们。“
好吧,虽然这话听起来好不要脸,但是……她喜欢!
黄莺扑到沈璋怀中,抱着他欢快的像只小鸟。
考虑到交通的舒适度,和天气因素,沈璋定的路线,是从西北往东走,先走一遍战略要地。然后沿着东海下江南,之后再往西走。
至于具体路线,以及人事安排,黄莺就不关注了。她现在要做的是把老太太送走,然后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当然,她高大英俊的逾辉也要带上。
……
再好玩的地方,因为无尽地赶路,也会消殆所有的兴奋。在没有火车,没有水泥、柏油柏油马路的古代,赶路真是太太幸苦的一件事了。
骑马磨腿吹风,可以参考不戴安全帽骑摩托车,坐马车颠簸想吐,虽然她苏出了弹簧,也安装了各种减震装置,但是耐不住没有路啊。
犄角旮旯,到处是枯草石块,还有泥坑,算了,她还是走路吧。
黄莺真的是灰常庆幸自己会轻功,那些大老爷们一个个都苦不堪言时,她还能轻松自在。
因为沈璋有事要忙,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探察路况地形,以及周边环境。堪舆图可不仅是画出来,还要介绍。
每当这个时候,若是到了好玩舒适的地方,她就休息或者自己出去玩。若是荒郊野岭,她就想办法给大家改善伙食。
大家都说跟着王爷王妃这一队最幸福了,能吃热乎的,像是其他队就是咸菜干粮。
吃了半个多月的风沙,黄莺渐渐熬不住了,每天蔫头耷脑地伏在沈璋背上。这个地方靠近边界,但是很偏,沈璋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派出去探路的人,好多都迷路回不来了。
大家一边记录,一边忧心。
万一走不出去就糟了,干粮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黄莺的嘴唇都干燥暴了皮,沈璋心疼,就一遍遍用舌头润湿,走到哪里都抱着她,吃的用的都可着黄莺先来。
一开始,大家都很不满,王妃过来是照顾王爷的,怎么现在变成王爷照顾王妃了。
不过,时间长了,大家就都看清楚了。
在王爷心中,王妃才是第一位的。
因为饮用水有限,都先紧着沈璋和黄莺,所以其他人都变成了灰葫芦,一个个干干的,缺水的样子。
这样又走了几日,终于有探路的回来,说是东边不远处有条河,附近有村庄。
众人都激动坏了。
黄莺靠在沈璋怀里也很开心,“是不是我们就能吃热乎饭菜了,我好想喝汤,好想吃鱼。”
吹了许多日风沙,黄莺的皮肤又干又黑,都有小麦色趋势了,但是一双眼睛却又黑又亮,水汪汪清透可爱。
沈璋有时候渴的厉害,就会控制不住亲亲她的眼睛,仿佛就能解渴。
出来半年多,沈璋也逐渐磨砺出男人的粗砺,是那种汉子的感觉。
这两个字含在嘴里,又霸气,又性感,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身上满是风沙,跟着众人一块吃草根,喝露水,眼神却越发的深邃凌厉。他是众人的精神支柱,每当有人坚持不下去,就看看沈璋,顿时又充满力量。
这段时间,沈璋又长高了,已经超过了一米八,身体结实挺拔,带着强壮的力量。胡茬也冒了出来,特别狂野,好man的感觉。
干巴成一团的黄莺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对着沈璋花痴,真是怎么看也看不够啊!
说是村庄,实则真是蛮大的,已经是个小城镇的规模了。此地靠近边界,民族融合得很厉害,迁徙啊逃窜啊结亲啊,最终几个民族部落的人变成了一体,成为新的民族。
纳罕村既保留了朵颜蒙古的特征,也有着汉人特征,还根据地域地点,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性质。
纳罕村很少有外人过来,所以只有一家客栈,但是修建的很漂亮豪华,而且此地水好土肥,做出来的菜肴也特别好吃。
黄莺难得洗了个澡,住了床,吃了热乎饭,开心地都想打滚。
果真是物以稀为贵,以前在京城时,吃得好,用得好,还能泡温泉,她都没这样开心。
真是太幸福了!
黄莺捏着一个当地特产奶馒头,一边咬着,一边看沈璋换衣服,满足生理心理双重刺激。
八块腹肌,从肚脐向下蔓延的黑色毛毛,紧致的腰肢,挺翘的窄臀,小麦色性感的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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