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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望着远处:“孩子,你可要为母妃争气。”
金风玉露(七)却说,徐宝璋扬言要回府问道父亲后,再去找侧妃娘娘理论。只是,他一踏出皇宫,就将这件事给抛到了脑后——天气逐渐转热,是时候要给家里的老爷和孩子做几件凉快的新衣了,布庄的人送了几批好布来供院君挑拣。沈敬亭细细地看着那些料子,素色大气的是给侯爷挑的,二爷的话砖红和玄紫都成,至于三老爷,自然是素雅而又不失精致的最好……“院君每次只给老爷和少爷们挑,对自己倒最是随意。”
贴身侍僮忍不住道。沈敬亭满不以为意道:“老爷们有职务在身,断不可马虎。我大半时候都在府里,又有何要紧?至于少爷——”
他想起什么来,问下人道,“大少爷近阵子都在忙什么,为何都没见到人?”
侍僮便道:“大少爷最近在外结识了一个新朋友,似乎是个外地回来京城的。大少爷这些天,都与他结伴,在城里四处游览。”
闻言,沈敬亭放下料子。他皱着眉负手站着,思量了半天,终是轻叹道:“叫人将少爷看紧点,莫让他惹事生非。”
“是。”
京城驿馆里,侍从掩上门,将狼牙链交出来后,道:“北方蛮族的男儿一出生,家中便会从死去的狼头骨上,取一狼牙做链子,传说戴着它就会得到狼神的庇护。此后,只要杀一人,就能将对方的狼牙链上的牙取最大的一颗下来,戴在自己的链上。因此,这一条狼牙链同时也是蛮族武士的象征,除非殒命,否则不会轻易摘下。”
魏王拿起案上的狼牙链打量了一番,这一串狼牙,少说也有二三十来个,若是一般人就罢了,一个蛮族的精英武士出现在京城街巷,还鬼鬼祟祟地跟着他们,这如何……都说不过去罢。侍从迟疑道:“就是不知,他们的目标是王爷,还是……”
如果是魏王,这还有可能,若是徐小公子的话,那又是为什么?魏王指蘸茶水,飞快地在桌上写道——动机不明,查。只凭一条狼牙链,确实不好惊动京城防卫。侍从收起狼牙链,抱拳道:“那属下这就命人接着调查。”
此时,下人站在外头道:“王爷,尚衣院的陈公公来了。”
先前,李云霁进宫,他想是没料到会在京城里逗留这么长时间,也没带几件薄衣服,贤妃娘娘知道后,便吩咐下去,让尚衣院给魏王赶制几件。侍从忙请陈公公进来,便看陈公公身后跟着几个小宫女小太监,搬来了好几匹布。陈公公道:“贤妃娘娘命奴婢来为王爷量身,还有这些是江南织造今春刚贡上的几匹好布,王爷瞅一瞅,看看有什么不合意的。”
李云霁看了眼那些布料,要么是深檀色,要么就是月牙白,这些颜色大多予人内敛沉稳的感觉,正合乎魏王给人的印象,陈公公心想,保管魏王满意。未想王爷进去量身不久,那老跟着王爷的侍从就走出来,和公公寒暄一二后,试探地问:“陈公公,不知最近京城里,都流行什么样的颜色样式?”
陈公公琢磨了一番,谨慎地道:“近日,紫绢颇受士族里的年轻男女青睐。”
“这样,”
侍从拿出锭银子,塞到公公手里说,“那麻烦公公,那些就免了,就给咱王爷挑一匹紫绢做两身,要看起来显年轻又有精神的。”
陈公公假意推了推银子,之后便收了下来,喜上眉梢地拱手道:“请魏王放心,奴婢定然给魏王挑个富贵气派的大紫色。”
且不深究那狼牙链究竟是个什么样的隐患,只看眼前一片歌舞升平、安泰平和,长门街口,一对主仆站在棚子下。这两天气温骤升,迷糊给自家主子摇着扇子,看少爷老探头探脑,无奈道:“少爷,您足足早了快半个时辰,人当然不会这么快来了。”
打扮成书生模样的徐宝璋对小厮的话充耳不闻,只说:“你要是想回就回去罢,不用跟着我。”
迷糊鼓了鼓脸:“少爷老想把迷糊打发走,小的不给您扇风了。”
于是把脸转过去,这一转,就远远瞧见了一个身着大紫衣裳的人,忙拉着徐宝璋道:“少爷、少爷,您瞧那个人,咱府上二老爷都不敢这么穿。”
徐宝璋敷衍地看了眼:“跟宸妃娘娘头上戴的那朵大紫牡丹花成了精似的……”
就看,那成精的大牡丹越走越近,待迷糊看清了来人,又拍着自家少爷:“少爷,是、是恩公来了!”
徐宝璋一听,乌溜溜的两眼顿时便注入了光辉,扭头一看,果真见那由远而近走来一人,他身影颀长,轩昂气宇,一身明晃晃的朱紫色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张扬,再搭配脸上戴着的那诡谲的灰白代面,行走时长袖飞扬,边角的金丝在日头下熠熠生辉,直叫旁人都不敢近身。“魏兄!”
就看一个青衣少年带着笑脸迎了上去。来人虽挡住了相貌,可在瞧见少年时,他的步履明显加快了些许,想是也是极想见到他的样子。那日,恩人在少年手上,写了“魏十九”
仨字,徐宝璋初时还认为名字怪得很,可是细细咀嚼之后,便觉越发朗朗上口。这魏十九自称是外乡人,如今回来省亲,也是出于偶然,才施手救了徐宝璋。二人结识至今,一个月不到,已经成了莫逆之交。“魏兄今日来得可早,小弟也是刚到而已。”
徐宝璋说着话时,便打量了他,诚挚道,“魏兄换了身行头,小弟我一看还认不出来了。俗话说,紫衣为相,魏兄气度不凡,这身朱紫再合适不过了。”
迷糊在一旁小声嘟哝道:“少爷,您方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有一句话,叫情人眼里出西施,虽说用在这情况下不甚恰当,不过说实在的,也相差不远了。再说,女为悦己者容,男儿亦如是,少年搅乱一池春水尚不自知,可怜了咱们老皇叔,春心萌动犹不敢深想,那就只好今朝有酒今朝醉了。xxxxxxxxx今天比较少,明天给你们粗长。高速会有的,成亲py会有的,正文先让我们吃顿狗粮=3=金风玉露(八)常言道老房子起火,虽说魏王这幢房子也不算太老,可也没能忽视徐宝璋不过是个豆蔻少年,天真烂漫率直活泼,直撩得老皇叔那叫一个两目昏花,难得糊涂。事实上,陈公公的眼光并不是虚的,李云霁相貌出色,若是他肯露出真容,那一等一的俊颜,莫说紫衣,就是一身艳红,也是另一股风流,保管魏王这么穿着在上京走两圈,不出几个时日,必有士族公子争相效仿。坏就坏在,李云霁非得遮住自己那张犹甚天仙的脸皮,这下子,惊喜就成了惊吓,原本赏心悦目的画面,顿时成了惨绝人寰。可又好在,徐宝璋此人肖似其父,护起短来,素来六亲不认,哪怕今天李云霁只披着个草皮来见他,在徐宝璋眼里,魏兄都赛过牡丹,靓过月光。接着,二人便一齐踏进长门街。这长门街也算历史悠久,和京城北巷共称为北都南市。此处在白天最是热闹,来者既有王公贵胄,也有凡夫俗子,除此之外,也有不少胡人异族,可真真是汇聚了这天下五湖四海的人。也亏得这长门街上多得是奇装异服的人,相较之下,魏王这副打扮,似乎也不是这么地夺人眼珠了。少年一边摇着纸扇,一边向李云霁述说长门街的来历:“这条长门街,正是当年高宗所辟。高宗即位初时,正经历过梁王之乱,国库虚空,高宗便想出这么个办法,让百姓在这几条街上摆摊做生意,每日收取微薄租金,即可复苏经济,亦可填补国库。高宗在位后期大开国门,不管是蛮夷还是倭人,都能到我大郑来做生意,日经月累,这条长门街越发繁荣,我大郑也一日比一日兴盛。”
徐宝璋说的这一些,李云霁自然都晓得,可是,向来喜静的魏王,独独对徐小公子的唠唠叨叨从来不觉有一丝一毫的厌烦。徐宝璋步伐微滞,用扇子轻轻拍一下男人的胸膛:“魏兄光看着小弟做什么?”
遂又一笑,“走,去瞧瞧有没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
少年步伐欢快,李云霁紧跟其后。此时轻烟拢来,一旁的摊位上正好有新鲜包子出笼。“来哟,卖包子嘞!”
小贩正在叫卖,李云霁多瞧了一眼,不由止步。原来那些不是普通的白面馒头,只看这蒸笼里的包子做成了各种各样的形状,有小兔子的,也有花儿的,李云霁一眼就落在一个蝴蝶馒头上。他拿起它来,还有些烫手,最后将它小心地放在掌心里转了转——这馒头做得惟妙惟肖,让王爷脑中不自觉地闪现某个青衣少年的影子……这摊子的生意不错,老板过了好一会儿才凑过来说:“客官,一个包子只要三文钱。”
李云霁拿出钱囊,还了一锭白银,只看那卖包子的一愣,小心地赔笑道:“客官,这十、十两银子,咱们只是做小买卖的,实在是找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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