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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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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素手轻托着那颗骷髅,忽而出了笑。一声又一声,一声比一声畅快。

  结束了,都结束了!

  都结束了!

  爹、娘、祖父、哥哥……你们看到了吗!

  唐榆,你看到了吗!

  都结束了!

  她直笑出了眼泪。

  她不自觉地将骷髅举高,不顾残余的血点滴落在脂粉精致的娇容上,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欣赏。

  满屋辉煌的灯火将她婀娜的身影投在窗纸上,多像个修炼成形的妖啊,正望着她修道路上所杀的最后一个凡人在看。

  从此以后,她的手再也不必沾染人命了。

  都结束了!

  她的笑音一声声地在院子里回荡。

  作者有话说:

  差个尾声,我觉得我今天就能写了

  这样明天就能开始更唐榆的番外了,正好明天是唐榆的头七(雾)

  不过大家别等,万一写不完,这两句话就不作数了!

  第114章尾声

  笑过之后,秦菀想起身时才觉自己已筋疲力竭,起身时气力不支,险些栽倒在那脏兮兮的血里。

  她扶着床沿,好歹撑住了,拾起地上那张皮,跌跌撞撞地走到桌边,打开金箱,将金箱放了进去。

  她本没想在割下他的项上人头后再将皮骨分离,只想着把这头颅祭到秦家亲眷的灵位前便可。

  可后来,她失去了唐榆。她在唐榆临终前向他承诺,会为他报仇。

  那么哪怕唐榆说不必,她也还是该给他一个交待。

  所以,她要将这皮奉去秦家亲眷的灵位前,因为这皮依稀还能看出齐轩的长相,他们在天之灵见了,便知她为他们报了仇。

  至于那骷髅,她用大红的绸缎包了,打算送去唐榆灵前。

  唐榆一贯信她,哪怕只一颗头骨看不出样貌,知晓她告诉他这是齐轩,他自然会信。

  将两件东西收拾妥当,秦菀一手提着金箱、一手提着红包袱,趔趄着走出内室。

  祝氏坐在外屋,听得到里面的动静,却没有多去好奇。眼见她出来,祝氏也不多问,只是望着她血色模糊的衣裙一讶:“怎的弄得这么恶心!你说会沾血,可没说会这样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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