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囚 爱第十一章 加 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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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加刑
曾经有这样一种说法真正的男人,要增加阅历和铸就品格,有两种快成长模式。一是军队,二是监狱。据说,这两个地方,都能够磨练男人的体魄,增强男人的男儿气概。
这话真是胡说八道,纯粹鬼扯。
先,这两个地方,性质截然不同。一个是在培养国家的铁骨脊梁,在构筑国家和人民安全的万里长城,以确保国防坚固,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伟大祖国永远国泰民安,不受外敌侵略和欺凌;一个则是把那些具有恶行劣迹、触犯国家法律的人犯,集中统一进行关押,教育和劳动相结合,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避免其危害社会,破坏治安。通过改造,促使其洗心革面,悔过自新,遵纪守法,回归社会。
其次,集中在这两个地方的人员,品质、阅历也完全不同。一个是青春如火,历练单纯,有着崇高理想和伟大信念,想把自己完全奉献给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精英人才;一个则是或多或少,被阴暗心理所驱使,被罪恶行径所左右,缺乏自控,心怀侥幸,违法乱纪,作奸犯科,最终落入法网,难逃正义惩罚的非常特殊的群体。
在军队,能够很好地锻炼一个男人,铸就一个好儿郎的铁汉品格,那是没有疑义的。现时生活中,只要在部队呆过的,有过从军经历的,经过军旅洗礼的,绝大多数,一举手,一投足,说话、办事,都会多一些干脆利落的风格,都有一种坚定、勇敢的美好品质。那些良好的生活习惯,那些干练的工作作风,那些正派的处事态度,那些耿直、豪爽而又不失机警变通的良好性格,无不让人赞叹、钦佩,无不令人艳羡、神往。
在监狱,接受惩罚和改造的人,由于人员成分复杂,结构庞杂凌乱,来源千奇百怪,素质参差不齐,他们接受惩罚的力度,以及改造出来的效果,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绝大多数的人,他们能够很好地接受改造,嬗变自新,重塑品格,对自己所犯的过错,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真诚的忏悔,他们能够把握好洗心革面的机会,真正做到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痛改前非重做人,浪子回头金不换。
这当中的有一部分人,入狱前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一无所长,好吃懒做。犯事后,入狱后,学到了一些技能。获释后,自由后,就凭在狱中学到的技术,不但维持了生计,有的还凭那一技之长,家致富,出人头地。走了一些弯路,完成了自身艰难的蜕变之后,破茧成蝶,面目全非,凤凰涅盘,死而后生。
囚犯中,也有少部分的人,屡教不改,怙恶不悛,罪孽深重,恶贯满盈。“静坐常思人过,闲谈专论人非。”
做了坏事恶事,从来不会痛定思痛,反躬自省,从自己身上查找原因,以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再因袭旧错,重蹈覆辙。
他们惯常的思维,通常的做法,就是从别人的身上,查找导致自己堕落深渊、沉溺黑暗,造孽作恶、违法犯罪的原因。胸中满布仇恨的肝火,脑海全是怒气的毒焰。在监狱特定环境中,他们表里不一,貌是情非,两面三刀,阳奉阴违。一旦刑满释放,重获自由后,变本加厉,寻仇报复。乃至于再次沦落为罪犯,成了二进宫甚至三进宫的老油条。
戚小刚他们同监室中的董应福就是这样一个人。
三十多年前,十多岁的董应福“混社会”
的时候,把一个小混混所具备的所有的烂德性,都全部混熟了,烂熟于胸的同时,还身体力行,有的甚至加以“扬光大”
。
有一次,经常和他们鬼混在一起的一个女孩子,名叫赖金凤的,说她的男朋友被人抢走了,她实在忍不下这口恶气,得找那个抢走她男朋友的女孩子算帐。
赖金凤的那个所谓男朋友,当时是一家歌舞厅的一个鼓手,年龄已经不小了,大约有三十多岁,而且,可以肯定地说,是已经有了老婆孩子的人了。只是搞不清楚,他和他老婆之间,婚姻关系是否还在存续。也搞不清楚,他的孩子,到底有几个,有多大。
那年代,没有酒吧,也没有电脑,没有游戏,也没有烧烤,凡是现在生活中流行的一切元素,那时候好像都没有。比较时髦的玩法,好像就是进歌舞厅,邀请女孩子一起跳跳舞。中场的时候,放着强劲的音乐,跳“迪斯科”
,这种时候,能把屁股扭得滚圆,把腰晃出各种花样的年轻人,便是时髦的“领头兵”
,时代的“弄潮儿”
了。一个个得意得很。
董应福、赖金凤等人,便是这些时髦者中的一员。
那个年代,还有一种时髦,认识歌舞厅里乐队的队员,自己也就跟着有了身价的样子。——可见,乐队的队员,即便是最丑的那个,存在感都很强。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赖金凤认识了那个鼓手。而且,很快便“裹”
(青云县方言,指男女之间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在了一起。一个老油条,一个小太妹,真可谓是蛤蟆配王八,歪锅配歪灶。赖金凤为此,常在人前夸耀,说那个鼓手是她男朋友。被这样的鼓手鼓捣过后,她仿佛也就很懂音乐,是个音乐人了。——据说,音乐是最高妙的艺术。她既然懂音乐,人也就跟着高妙起来,与众不同了。
不料那个鼓手是个酸冷不忌的人,“来的都是客,只要能‘裹’上”
。很快,又和另外一个小太妹“裹”
在一起了。
在董应福、赖金凤等混混、太妹看来,这种“大事”
,事关他们在社会上“混”
得走,还是“混”
不走,是否有头脸、有威风、有震慑力,是件极其重要的大事,是他们人生的目的和存在的意义。被人“挖了墙角”
、“抬了飞簸箕”
(青云县方言,均指正恋爱的男女,其中一方被人横刀夺爱,变心钟情于那横刀夺爱的第三者,这第三者,就是干了“挖墙角”
、“抬飞簸箕”
的事),那无异于刨了他家的祖坟。古人不是说过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可见,这仇恨得有多深。
赖金凤邀请了获应福等人做帮手,和另外那个小太妹约来的人,定好时间、地点,便在一起生械斗,打“醋架”
。结果,另外那个小太妹约的人手,少了一些,不是董应福、赖金凤他们这伙人的对手。其他帮手见情况不妙,落荒而逃,那个小太妹便落入了董应福、赖金凤等人的手里,硬生生被剁去了一只手,人被打成重伤,落下终生残疾。
实施犯罪时,董应福刚过了十八岁没几天,已经成年,被判了八年刑罚。
服刑六年多以后,董应福获得释放。
董应福的父母,身体不好,常年生病,全靠他姐姐照应,他姐姐家境也不好。
正在年轻力壮的时候,只要肯出力,生活一点问题也没有。偏偏董应福好吃懒做,吃了睡,睡了吃。后来,还嫌家里供给不好,竟然伪装成残疾人,在青云县城的街上进行乞讨。他家在乡下,晚上,懒得回家,干脆就住在县城边上一个小土地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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