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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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梦蕾冲过来,拽着钟煜就走。
“哎哎,你慢点,拉着我要去哪儿?”
“咱们东区销售部跟北区的人在拼酒,他们那边有个大个子好能喝,靳鑫已经快撑不住了!你快点过来救场!事关部门荣誉,咱们可不能输啊!”
两帮人喝红了眼,靳鑫已经喝得两眼发直,舌头都撸不清了:“喝……接着喝……喝死一个……算一个!”
好家伙,都已经大着舌头翻白眼儿了,还喝!
好歹同一个部门的兄弟,钟煜怎么也不能袖手不管,只好把靳鑫换下,撸起袖子上阵。
双方人马陷入了混战,红酒白酒啤酒混着喝,旁边还有加油助阵看热闹的,扯着嗓子为自己的团队加油助威。
一轮又一轮,稀里哗啦的喝了不知多少,幸好钟煜的酒量是练过的,才没有喝趴下。
他在前一家公司经常陪着女老板,跟经销商出去应酬。女老板身体不太好,喝不了酒,都是他来代劳撑场子。
钟煜虽然喜欢收藏酒,但却不喜酗酒,但在应酬的时候,往往是身不由己。
中国人谈生意常常发生在酒局上,为了让客户喝尽兴,拿到满意的订单和价格,乙方都是要玩儿命的陪。
有一回他喝了一斤多白酒,醉得昏迷不醒,直接送去了医院抢救。
医生警告他不要仗着年轻身体好,就这么瞎折腾,喝出了毛病,后悔就晚了。
那一次把钟煜的妈妈吓得半死,等他出院后,就要他转行,别再做销售了。钱再重要,也重要不过健康,何况他们家也不缺钱,犯不着拿身体来拼。
因此,钟煜会跳槽到费斯来,除了向往大公司的平台和氛围,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型外企如费斯这种企业,相对于私营公司来说,产品更有优势,销售渠道也更加成熟完备,需要应酬的场合会少一点。
不过,就他个人兴趣而言,他还是挺喜欢做销售的,只要不经常喝那么多酒就行了。
喝到差不多把桌上的酒都干完了,把其他桌的酒也都拿过来喝了,两伙人才不得不停了下来,结果是半斤八两,也分出个高低。
钟煜喝得七晕八素的,跑到洗手间,洗了一把脸,总算清醒了一些,他返回到自己的位置,发现满桌的人都散了,邵怡敏也不知去向。
“喂,喂!还有活的人吗?”
钟煜回头一看,好家伙,陆兆新横在台阶上作躺尸状,已经醉得彻底失去了意识。
他的秘书小周一脸焦急,企图把陆兆新扶起来,但是她一个姑娘家力气也不够,哪里搬得动喝醉酒的男人。
这会儿人群散的散,醉的醉,难得还能看到个清醒的。
小周发现了钟煜,就像看到了救兵,立刻大声求助。
“太好了,钟煜你还在!快过来帮忙,搭把手,把陆总送回去!”
钟煜上前扛起烂醉如泥的陆兆新,小周摸出他的房卡开了门,把他抬上床躺好,小周拧了毛巾给他擦擦脸,又打电话让酒店送了醒酒药上来。
这一番折腾把钟煜累得气喘如牛,出了一身的大汗,看着陆兆新在床上挺尸,睡得鼾声如雷,想来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钟煜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对小周道:“没事的话,我先回去了。”
小周感激的说:“谢谢,谢谢,今天多亏有你了!”
钟煜摆摆手:“嗨,都是同事,这么客气干嘛?这么晚,你也辛苦了,早点回去休息吧,晚安!”
钟煜走出陆兆新的房间,才发现他那件借来的燕尾服不见了,应该是刚才拼酒的时候落在了餐厅,他只好下楼去餐厅取衣服。
这座五星级度假村占地相当大,钟煜的房间被安排在另一侧,从餐厅回房间,需要穿过种满热带植物的花园。
此时已经是午夜时分,喧闹的人群散去,花园幽静,灯光淡柔,四下静悄悄的,只有泳池里潺潺的流水声和草丛里小虫的鸣叫声。
钟煜放缓了脚步,把西服外套搭在臂弯上,沿着鹅卵石小道行走,两侧种满了兰花,潮湿的空气中弥散着清雅怡人的芳馥,令人心情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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