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这一吻胜却人间春风(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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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城早早下班,来到沈小溪公司楼下接她,沈小溪远远地就望见停靠在大厦门口的车。
沈小溪从公司里面下班的时候,特跑去更衣室将身上的职业套装换下,穿了身粉嫩的连衣短裙,很衬皮肤。
她非常瘦弱,腰间盈盈一握,走路的时候,微卷的长就随着步子轻轻摇曳,她朝着顾清城的车子走来,周围的目光皆被她所吸引。
顾清城从车子里出来,绕过车前方,在沈小溪未到达之前,已经将副驾驶的车门打开,很绅士地轻揽她的腰肢,将她请进车内坐好。
他跟沈小溪两人果然是心有灵犀,也换了身比较正式的装扮。非常合身的藏青色暗格西装,干净蹭量的英伦小尖头皮鞋,将他整个人英姿飒爽的一面展现的极致。
特别是他那看一眼,就让人难以忘记的脸上,高高的鼻梁笔挺,冷峻酷比,那藏在丹凤眼下的黑色眸子,幽深而摄人心魂。
此时正逢下班时间,从大厦里66续续出来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的人被这一对气质凡的俊男俏女吸引,停下脚步围观。
而更让他们尖叫,直呼虐狗的一幕还在后面。
顾清城贴心地帮沈小溪将安全带系上之后,在她的额头浅浅一吻,这才将身子从车内退出来,又轻轻地把门合上,回到自己的驾驶座位,将车子从众人艳羡的目光和赞叹声中启动离开。
何雨朦开出门,看着沈小溪坐着顾清城的车子离去,又听见还未离开的男男女女们还在津津乐道地谈论刚才看到的虐狗场景,她气得直跺脚,冲着她们大声喊叫“都看什么看!虚荣!无聊!”
她无厘头的嚷嚷实在让众人反感,人群里有一两个认得她的,边散去边议论道“喏,她就是楼上何氏集团大小姐,据说她也喜欢这个男人,人家这会儿伤心过度使些小性子也能理解,我们就不要跟她一般见识了,走吧走吧!”
何雨朦都听的清清楚楚,更加咬牙切齿,浑身颤抖。
自打上了车,沈小溪就一直沉默不语,嘴角微微抿起,双颊泛着红晕,美的就如这绚烂的晚霞。
顾清城腾出一只手,伸过去握住沈小溪细白柔嫩的手,拇指在她如婴儿般丝滑的手背上轻轻摩挲,嗓音沙哑,无比温柔道“宝贝,你今天真的好美。”
沈小溪被他履带粗糙的大手抚摸得不敢动弹,就像触电一般,一股电流从手心传到心脏,令她感到浑身一阵酥麻。
她娇羞的样子确实迷人万分,顾清城稍作一侧脸,就望见她面如桃花的疼人模样,若不是开着车,他真不愿意将视线挪开。
这叫沈小溪如何不去害羞,昨晚明明还跟他一副公事公办的傲娇,后来竟然又鬼使神差般着了魔,两次三番沦陷在他的侵略里。
这才不过短短一个白天的间隔,他又如此神秘地带着自己,不知又将有什么样的奇迹生。
这一切,就像做梦一般。这梦太美,她还不愿从梦中醒来,所以一整天都恍恍惚惚,就像沉浸在梦里。
只见沈小溪吞吞吐吐道“你要带我去哪里?”
顾清城神秘一笑,挠了挠她的手心,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可能开车要比较久一些,你先闭上眼睛,睡一觉醒来,就到了。”
“嗯。”
沈小溪也是服了自己,明明平时她是那么一风风火火的干练女子,在顾清城的面前,竟不自觉像只温顺的小猫,关键是她还十分受用在他面前的这份温柔,完全没有一丁点的违和感。
她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车子里响起了轻缓的音乐,这让她感到无比放松,不知是在梦里还是自己的臆想,她看到自己身穿着一身粉红色的公主裙,身旁被美丽芬芳的鲜花簇拥着,她的白马王子正朝翩翩而来。
她无比激动地期待着顾清城赶快走到他跟前,拉着她的手,一起坐上他俊美的白马,可是在白马王子走到自己跟前的瞬间,她抬起头,竟然望见来的人变成了何宇飞的脸,而不是顾清城!
沈小溪诧异而惊吓,惊叫出声来“清城!顾清城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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