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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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一道,除了练还要巧,还要有经验,更要有天分。
纪元天分够了,臂力也够,经验跟巧,却很欠缺。
老夫子话虽不多,却字字在点上。
纪元这次回来,额外带了份符曾汤圆,又买了县城有名的鸡腿。
他也不知道老夫子爱什么,故而只带了这些。
纪元也乖觉,拿着食物并不进藏经阁,只道:“夫子,学生中午出了县学,正好给您带来了些吃食。”
老夫子其实闻到食物的香味,本想呵斥要带食物进来的纪元,没想到他倒是懂事。
老夫子有心说不吃,却道:“是符曾汤圆?”
“对,是符曾汤圆。”
纪元连忙道。
老夫子倒是去买过几次,可惜每次人都很多,他也就吃过五六次,总是没吃过瘾。
纪元要是听到,肯定惊讶。
符曾汤圆出现到现在,也就半个月,半个月里吃了五六次,还觉得不过瘾?!
老夫子这才走了出来,在藏经阁外的石桌上坐下。
纪元自然服侍夫子用饭,也劝道:“汤圆为糯米,不好消化,学生给您煮些山楂汤消食,如何。”
老夫子看他一眼,点点头。
纪元老老实实在藏经阁外角门的小房里煮山楂汤,平日老夫子就是在这泡茶的。
山楂洗净去核,先煮去涩苦,再小火煮出山楂酸甜,加入纪元买的陈皮添加风味。
快煮好的时候,最后加入一丝蜂蜜。
等一壶山楂茶端过来的时候,老夫子的汤圆跟鸡腿也吃完了。
老夫子看着纪元还拿了干净的湿巾布,忍不住又看他一眼:“你这小孩,倒是乖得很。”
“您为学生夫子,学生自然尽心。”
他在古代虽然见识短浅,却在现代见过不少名人书画。
按照他的眼光来看,眼前夫子的字若能流传下去,必然会被称为书法大家。
这样的夫子来教他入书法的门道,买吃食,煮茶水这种差事,根本不值一提。
再说有事弟子服其劳,是他当学生的本分。
老夫子喝口山楂茶,惊讶地又品了品。
确实酸甜解腻。
“好了,今日先不要再抄礼记了。”
老夫子说着,示意纪元把那壶茶端过来,“礼记十万字,春秋十八万字。”
“这些二十八万字抄完,你的字就彻底废了,坏习惯能带到骨子里。”
“今日写永字。”
永?
永字八法?!
但凡接触过书法的人,没有人不知道这个说法。
像书圣王羲之说过:“攻书多载,十五年偏攻永字,以其备八法之势,能通一切字也。”
这话或许有些夸张,却也说明能写好“永”
字,就能掌握大半笔法,以及一定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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