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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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远直接道。
“灯魁?”
林宴不解。他是抢过灯魁,但那是因为林晚开了口,县主又在旁边盯着,他才去抢来给林晚。那灯拿了一次,林晚转头扔开,后来他也就没再抢过。
“长安城够格做我对手的只有你,你不同我抢,那盏灯必然是我的。”
裴远坐到扶栏上,自信道,“当然你如果一定要抢,那咱们就好好打一场,谁赢谁拿灯。”
“我没兴趣。你拿灯魁做什么?”
林宴忽然想到什么,问他,“林晚跟你要的?”
上辈子裴远只替林晚一个人抢过灯,是在他娶了宋星遥之后,现在忽然抢灯是为了什么?
“没,她怎么会管我要灯。”
裴远摆手,“总之你答应我便是。”
“那你是……要送那只鞋的主人?”
林宴已对那鞋的主人生出好奇,上辈子并没出现这么一号人物。
裴远不答,转头望向荷池,脑中浮现某人冷冰冰模样,哪怕挑起他三丈怒焰,他也还是觉得她好看,他可能是中邪了。
不答就算是默认。
林宴道:“你想讨好人家,所以送她灯魁?一盏灯有什么好送的?”
“怎么不好?你妹妹说的,全长安的小娘子都稀罕这盏灯。”
裴远恨道,他就不信她不心动。
“不能吃不用穿不能用,有什么好?”
林宴打心眼里觉得这灯只是花哨东西,毫无实用意义。
裴远从栏上跳下,走到他面前:“吃穿用?你觉得要送啥?”
“燕窝人参,衣裳首饰,她缺什么你送什么……”
林宴话没完就被裴远打断:“那干脆送她黄金得了。”
裴远觉得自己来向这位挚友讨教是件不明智的事。
“有什么不对么?”
林宴是这么送东西的,从上辈子就是,这辈子送去宋家的东西也是。宋星遥爱猫,那就送些猫儿的东西,宋星遥若是缺钱,他也可以送银子。
那一世,宋星遥缺什么,他就送什么,衣裳首饰燕窝人参通通都送过,银子是随她花的,就连她那喜好馄饨做夜宵的小嗜好,他也满足她——林府大厨哪会半夜还守在灶旁,况且一旦宋星遥夜里吃馄饨的事第二天被县主知道,少不得一顿苛责,所以那馄饨向来是调好馅儿放在厨房,她馋了他就偷摸着包来给她吃的,不过碍着颜面,他从来没提过是自己煮的罢了。
他真不觉得那些华而不实花里胡哨的东西,能胜过一碗汤水一件冬衣的温暖,就好比宋星遥当年给他缝的衣裳鞋袜,他打心眼儿欢喜的。
“你是榆木脑袋吗?”
裴远不想同他争辩,又道,“反正你把灯魁让我就是。”
林宴不置可否,水榭外却传来一声清脆声音:“灯魁?你们在商量争灯魁吗?”
林晚带着侍女端来两盏汤水,一人送了一盏。
“阿晚,这回你可别让他来和我抢灯。”
裴远觉得求林宴不如求林晚来得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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