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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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特娇会流行,说到底,是面料方面占了便宜。
在国内男装T恤清一色以纯棉为主的情况下,他们独特的Fil-Lumiere(亮丝)面料。不但外观、柔软度、舒适度和手感可以跟天然丝媲美,加上清爽、不易褪色、吸水性强、永久保型等特质,令梦特娇很快横扫国内商务T恤市场。
叶纤红却不喜欢这种过份成稳的风格,拉着胡向阳来到一家叫杉杉的男装品牌店。
杉杉男装前身是甬港服装厂,八九年才开始打造杉杉这个品牌,今年刚进入商场专柜,所以价格还没有前世那么贵。
胡向阳相信叶纤红的判断,所以跟在她身后,随她怎么选。
杉杉出自红帮裁缝之乡甬城,最擅长的自然是西服。
叶纤红根据胡向阳的肤色和气质,帮他挑了一套浅灰色的薄西服和一件淡粉色的衬衫,要他去试衣间换衣服。
第二章买衣服(五更)
等胡向阳换好衣服出来,叶纤红眼前一亮。
不管是浅色的西服,还是粉红色的衬衫,都很衬他的皮肤,把他这个阳光男,改造成一个气质出众的职场精英。
“怎么样?”
胡向阳双手叉在西装裤袋里,头向上微扬,脸上带着些痞痞的笑容问道。
以前一直穿条纹或纯白的衬衫,淡粉色的还是第一次穿。虽然看起来有些脂粉气,效果却出乎意料的好,胡向阳感觉自己又变帅了一些。
心里满意得不得了,暗暗佩服叶纤红挑衣服的眼光。
看来以前真的太保守了,下次可以尝试一下其它鲜艳的颜色。
“还不错。”
叶纤红走过去随手拉了拉衣领,又拉起他的手,把袖子里的衬衫全部拉出来,检查手臂的长度。
西服长短合适,做工面料颜色都不错,美中不足的就是版型不满意,不能很好地衬托胡向阳的好身材。“太宽松了,没形状,如果再修身些就好了。”
“小姐,这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
导购小姐听叶纤红这样贬低自家的衣服,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叶纤红瞟了她一眼,没有出声。
倒不是看不起人,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没有机会接触网络,对穿着打扮能多少了解?她是真的没兴趣跟她讨论这个问题。
伸手去脱胡向阳的西服,胡向阳乖乖地伸出手,配合她的动作。
叶纤红将西服随手丢到一边的柜台上,仔细观察他里面的衬衫,因为下摆系到了裤子里面,看起来倒还精神。
把手伸到他腋下、后背、腰部等部位,捏住衬衫布料,看衣服大了多少,顺便估算一下标准的尺寸。
袖子起码得收小一寸,形状才能出来,腰里宽得可以藏个孩子,至少得改小两个码。
这时候不管衬衫还是西服,都是宽松的商务式版型,根本还没有修身小西装的说法。
叶纤红也明白是自己要求太高了。
暗里叹了一口气。那就麻烦一点,自己动手改吧,如果找别的师傅帮忙,他们还不一定能明白自己的想法,说不定会改得不伦不类。
胡向阳被她老实不客气地在身上捏来捏去,脸又有点红了。
不知道为什么,其它女孩子跟他靠近,也有过身体接触,他却不会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偏偏叶纤红不同,即使隔着衣服,碰触他身体,也有种被火点燃的火烫感觉,手碰到哪里,哪里就有一种战栗感。
这种感觉太过强烈,比脱光衣服直接被人抚摸更要命。
胡向阳很难形容自己的感受,也很难理解,为什么这种隔靴搔痒,也会让他这么兴奋。
难道这就像欣赏美女一样,半遮半掩、含而不露,远比脱得光光的女人站在面前更刺激?
他不敢把这样的疑问表露出来,否则叶纤红当他变态就麻烦了。
好在她总算住了手,否则继续下去,他不敢保证身体会不会起反应。
如果在公开场合激突,那他肯定没脸见人了。
“就买这一套吧。”
反正还要自己动手改,叶纤红也懒得试来试去了。
胡向阳刚才对着镜子臭美的神情告诉她,他其实也是喜欢这套衣服的。
“好。”
胡向阳连忙答应下来,准备去试衣间把衣服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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