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通纪卷1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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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夏,诏以皇长子秦序为太子,圣王管恒为太尉,荥阳刘祁为司徒,旧梁太尉渔阳耿靖为司空(注曰:此三公也)。
六月,诏复天下税役半,遣光禄大夫侯谈巡行江南州郡,奸扬善,摧劾不法。七月,复令郡县察举贤良。是岁,青徐大旱,开廪赈灾。
十七年春,白衣鲜卑寇辽西。先是,季梁之时,鲜卑猖獗,侵盗北鄙。直梁亡,复陷辽东、河套、代郡之地,频犯边鄙,杀害长吏,掳掠百姓,颇为祸患。鲜卑时分三部,东为白衣鲜卑,游于白山黑水之间,种洛二十余万,控弦近四十万(注曰:人落繁阴,最为昌盛);中为铁甲鲜卑,游于阴山东西,种洛七八万,上马十余万(注曰:种落虽乏,而兵甲甚精);西为黑衣鲜卑,种洛十余万,持刀几三十万。
时白衣鲜卑十余万大压辽西,帝诏群臣议讨鲜卑。太尉圣王进曰:“臣弟以为,末梁以降,索虏猖獗,荼毒百姓。今皇兄以神威席卷四海、囊括宇宙,关内尽已大定,宜帅师亲征,一清戎狄,绝百年之患,无使为子孙累也。”
司隶校尉郜芝言曰:“索虏虽猖獗,不过一部之寇。陛下万金之身,天下之所赖,不宜躬临征伐,应另择大将,授以兵甲,剑指东北,囚虏自灭。”
圣王固执,郜芝固谏,帝遂稍寝其议。出,郜芝拜圣王曰:“方庭争之事,为国家计耳,非敢冲犯九千岁。”
圣王对曰:“君与在下同为社稷谋也,知卿心也。”
(注曰:臣能不以公废私,美矣)
夏,诏加圣王都督征讨诸军事,冀、幽、并、司十五万兵赴辽西,以御鲜卑。王以赵之扬为右路,卷甲径辽西,圣王大张旗鼓,以为虚势,之扬先军破昌黎,斩四千余级,虏鲜卑南部佐卫大人。白衣鲜卑闻大兵已至,急请救于铁甲、黑衣,铁甲遂五万余骑犯雁门。
并州牧、小狼王闻,部大兵固垒于郡县,躬将轻骑向代郡,令中山太守严聚郡兵共围代郡(注曰:中山为冀州地,而王以皇子,且直军事,固敢令之),遂拔之,断鲜卑退路。王乃南击铁甲鲜卑犯雁门军,战于野,王挥槊而前,身率骑出入于虏围,手斩铁甲鲜卑大单于于陈,鲜卑遂奔北,为王伏骑所劫,前后斩三万余级,铁甲鲜卑大震。
铁甲既退,圣王连战破白衣于辽西,尽复辽西地。至于辽阳,鲜卑引高句丽为援,赵之扬不利,遂持于辽阳,圣王遣轻骑寻其水草而烧尽、药毒之,固垒筑戍于辽西,乃还。帝嘉诸将功,赏各有差。
秋九月,诏立学于郡县,诸令长举贤良才俊入教之。帝设坛祭天于洛北,以章功德。兴洛阳、长安诸宫,假郜芝将作大匠以督之。遣使巡行州郡,以督劝农桑。罢冀、幽、并三州田税半(注曰:以此地有兵事故),有戎役之家赐布有差,普诏慰劳。
十八年春,铁甲鲜卑复寇代郡,小狼王以羸兵为诱,饵之,大破其部。王遂轻骑逐北,绝漠拔其王庭,尽屠其部,铁甲鲜卑之部遂不见于沙漠,余落奔逃于白衣、黑衣,复不成庭帐(注曰:铁甲鲜卑遂灭)。帝嘉小狼王功,赐持节,加都督大漠诸军事(注曰:此职前无故事,后无仿受),赏金银帛玉巨繁。
夏,诏郡县举贤才,进忠言,不法,除未农。河北大旱,诏罢州郡丁税,开仓赈济,转运关中粮以救并南、冀南诸郡县。
冬,筑十七渠于河南地,民赖其利。诏有司督编修《梁书》之事,集朝中文采者共着。诏禁河南郜氏、荥阳刘氏、河东薛氏、京兆冉氏、清河刘氏、濮阳邓氏、魏郡冯氏、鲁郡薛氏、鲁郡严氏七姓九族大宗之间互为姻亲(注曰:此悉当时之门阀也,然此令虽班,后亦不能穷尽)。
是岁,高句丽朝贡,盟誓与鲜卑绝,帝遂欲大戎马,绝迹鲜卑。
——(张仕一)《秦书?通纪》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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