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重生番外番外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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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桑桑,州城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三生。
我喜欢一个男孩子,喜欢了三年。
从高一升旗仪式上讲话开始,我就被他的声音和长相深深迷住。
我尝试过努力学习,尝试过好好减肥,尝试过打扮自己,尝试过攒钱买小礼物,也无数次尝试过偶遇,就希望他能看我一眼。
然后我的梦想在6月的一天实现了。
沈俊邀请我去他家玩。
我就这样,满心欢喜地去了。
我知道自己普通和平庸,我也知道自己一无是处,但是我心底有期盼,眼里有温暖。
我有着唯一一个优点,虽然现在看来这一点是那么的可笑。
我天真,近乎傻。
我天真的以为,这个世界真的如我那样想象,充满美好和阳光。
我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悔吗?怨吗?
其实不会。
我不怨恨曾经那么真心喜欢过一个男孩的自己,因为是他让原本毫无希望的我生出期盼来。
只是——如果再来一世,我想换一个人喜欢了。
换一个和我一样又傻又天真的人喜欢。
……
我叫蒋筑,孔俊的狗腿跟班。
我从小不是学习的料,为了应付家里人和老师,我不得不抱上一个大腿。
孔俊成绩好,作业也给我抄,我就帮他做事。
把沈桑桑骗过来这种事我开始是不敢的,但是孔俊一再说没什么关系,那我也就觉得没什么了。
说不定他们俩早就情投意合了呢。
但是后来听到抛尸案的新闻我是没想到的。
那时候我正在愁高考成绩快出来了,我要没学上了。
没学就要去打工,还是最普通劳力工人,赚辛苦钱。
然后那新闻上了州城头条的时候,我震惊了。
那种感觉,离我特别远,又特别近。
我生怕警察找到我,又气愤孔俊说话不算数。
所以我去找他。
沈桑桑再怎么低贱不值得他喜欢,他也不能这样对待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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