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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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他以为的哥,而是不同于男人女人的第三种性别,外表看上去是比较瘦小的男性,有生育能力,额间红痣就是哥儿的标志,他以前也写过类似的小说。
自己的救命恩人就是个哥儿,而且因为救自己的缘故被村民针对了。
牧诩看得着急,他拼命集中精神才控制了一下身体,撞向拖拽救命恩人的那个蓝衣哥儿。
那蓝衣哥儿被脏兮兮的牧诩撞到,立刻大声尖叫谩骂起来,“啊啊啊啊,这个乞丐居然撞我!太恶心了!”
他转头对旁边的人控诉,“村长,你看看宁哥儿他,竟然敢把这种乞丐疯子弄到村里来。”
“就算长得丑嫁不出去,也不能不顾礼义廉耻这么饥不择食吧。”
他故意打量一眼宁哥儿,嘀咕道,但声音并不小。
“不,不是的,我只是路过看见他落水了,就。。。”
宁哥儿想要解释。
然而没有人听他的话,都在指责他。
“好了,大家都别聚着了,宁哥儿你带着这个。。。男人跟我过来。”
村长拿不定主意,找来了族里的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辈商议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最后决定让救命恩人跟自己成亲,这样才能不损害村子的名声。
当天他们就办了简易的仪式。
因为宁哥儿家只有他一个,自己也是不知道哪里来的孤家寡人一个。
他们的仪式极其简单,没有迎亲,没有宴请,也没有红绸锣鼓。
只有两只颤巍巍的红烛,和两条系在腰间的红布条,拜了个天地就算是礼成了。
。
牧诩愣愣地盯着往自己这边走来的宁哥儿,记忆像暴风一样涌入脑中,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陈宁见他站在屋子门口看着自己,表情傻乎乎的,于是凑近担忧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虽然这人不知道哪里来的,还痴痴傻傻脏兮兮的,但是他们既然已经成了亲,自己不会不管他的。
自己长相丑陋,这人虽然痴傻,但方才还会护着自己。
陈宁觉得自己并不排斥同他成亲,痴傻一点也没关系,以后自己可以照顾他,虽然没有很多钱,但生活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以后再勤快一些。
牧诩看着近在眼前的陈宁,宽肩窄腰翘臀,五官粗犷又不失英俊,健康的小麦色肌肤还有性感的肌肉,下意识开口,愣愣叫道:“夫,夫郎。”
这一声也让陈宁顿住了,他微微睁大眼睛,有些结巴道:“你,你会说话?你不是傻子?”
牧诩咧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我就是落水之后一时没回过神,不是傻子,谢谢你救了我。”
说完他神情懊恼道:“对不起,你明明是为了救我,却被人误会,都是我连累了你。”
陈宁摇摇头,“不是你的错。”
他知道自己一个哥儿跳下水去救一个汉子,难免会有触碰,但是这毕竟是一条人命,他于心不忍,只是没想到被村里人看见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不能让你莫名其妙就跟我成亲的,这对你一点都不公平。”
陈宁垂眼抿唇,半响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可以跟我一起过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是。。。至少有遮风避雨的地方。”
莫名的,陈宁不想让这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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