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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冷大佬拿命宠 看起来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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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启程前的准备(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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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来迟是年三十儿上午这天登上的火车。

二十八那天,她带着秦奋采购了一圈。

在这个时代,春节还是华国最重要的节日。大部分的商贩,已经早早收拾好了准备过年,百货商场十分冷清。

能买到东西不多,两人也是尽力了。

眼看着秦奋还穿着那件儿旧棉袄,许来迟趁着他去上厕所,在男装柜台给他买了件深蓝色的长款棉衣,和一条厚裤子。

秦奋身材挺拔,健壮但不健硕,一身的肌肉线条十分惹眼,穿上皮衣一定很好看。许来迟想给秦奋买皮衣的心蠢蠢欲动,可考虑到这么穿好看是好看,但大概不太方便干活,遂作罢。

“没关系,总有机会的。”

许来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有人喜欢打扮芭比娃娃,看着秦奋换上自己精挑细选的衣服,的确有种诡异的满足感。

“你买这个干嘛,我有衣服穿。”

秦奋见到许来迟提着的衣服,拧眉让她去退。“我一个大男人,要那么多衣服干嘛。”

“拿着,赶紧去试试合不合身。趁商场没关门,还能换。”

“我不用。”

他直言拒绝,“我看到一件羊羔绒的外套,挺衬你。退了,去买那个。”

许来迟无语,“让你穿就穿,还挑三拣四的。你不穿,我就送人了啊。”

秦奋眼睛都瞪圆了,像只被侵犯领地的野兽。

“你送谁?”

“送你,行了吧。你说大冬天的,你就一件棉衣。晚上洗了,晾暖气上,第二天也干不了。看看你的衣服洗的,都梆硬,穿着也不舒服。”

许来迟一通数落,总算把人推着去试穿了新衣裳。

她挑的没错,秦奋真的很适合。

秦奋是个衣架子,即便是臃肿的棉衣穿在他身上,也没有显得拖沓笨拙。反而有一种流畅的挺拔感,像是落雪的青松,笔直又坚定。

突击来百货商场买衣服的人不多,但依旧是有的。

路过的女孩看到秦奋这一身,跃跃欲试的扯了扯自己的男朋友。

然而,等秦奋转过身。俊美冷硬的面庞,一道长长的疤痕,让她迅速吞没自己想要询问的想法。

秦奋对他人的目光很敏感,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他飞快移开视线,并没有因为路人的胆怯而感到不适。

“你不给你儿子买点什么吗?”

许来迟没兴趣掩藏的自己的想法,她的确想和秦奋谈恋爱,然而不包括给秦冰当后妈这回事。

有人生来就喜欢小孩,也对母亲这个身份感到自豪,但绝对不会是许来迟。

她的人生规划中,从来没有结婚和生小孩。

婚她结了,孩子是必定不会生的。

就算喜欢秦奋,许来迟也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我坚持。

不喜欢小孩,不代表厌恶小孩,甚至憎恨小孩。

秦冰是熊孩子,许来迟不是她亲妈,也不会主动管教他。顺口提醒一下秦奋,已经是她最大的诚意了。

秦奋猝不及防听到这一句,又看到许来迟说完后,就毫无兴趣移开的视线,于是忍不住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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