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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不负遇见一般什么礼物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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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守得云开见月明(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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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七月盛夏了,天气倒也没有多热,风吹过来依旧是凉飕飕的很舒服,连续奔波于外地的程安安终于批到了假期打算回永安镇休息半个月的。

周大花送她回去的路上看她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开口说道:“我早就说让你转地方新闻你不信吧,现在动辄就是三五个月人都见不到。”

程安安是真的累,连夜的奔波让她根本就无法正常的休息好,所以坐在周大花的副驾驶上精神萎靡,似乎下一秒立马就要睡着了一样。

可还是撑着精神开口说道:“快了快了,总是要有人去做这个岗位的。”

结果周大花十分的鄙视她:“给新人多一些历练的机会吧,程记者。”

程安安笑,回答道:“快了。”

大概是因为年纪的原因吧,程安安从进入二零一八年开始觉得很是无力,可是又不得不感叹,明明二十八都不到的年纪,正是积极向上搞事业的时候,毕竟她的目标是像周大花一样,成为一个富婆,成为有个有房有车的富婆。

想到这里,程安安坐直了身子开口说道:“周周,要不咱两将就过过吧。”

周大花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十分冷漠的开口:“别再觊觎我的财产了,你应该知道我的另一个名字叫做铁公鸡,况且你欠我的两万块都还没还给我呢。”

于是,程安安抱着自己的小算盘将脸别向窗外看着不远处平静的海面沉默了,惹不起惹不起。

周大花并没有将程安安送到程家门口,只因为刘芹是个热心肠的人,自从得知周大花是三十岁的年纪再加上事业有成,就一门心思的想给周大花找个良人,每逢周大花来一次就要说一次。

对周大花言语间的喜欢大概已经是恨不得自己再多有一个儿子立马就把她娶进来的程度了,对此周大花同志是完全招架不住的。

还曾言语拒绝过,她说:“阿姨,我不想结婚的。”

对此刘芹自然是不明白的,还权当她是不好意思,然后说道:“怎么能不结婚呢,两个人过日子总比一个人过日子的好,况且总是要有个人来互相照顾你的好。”

结果周大花也是十分不解刘芹的思维的,说道:“我自己也可以照顾自己的,而且阿姨我很有钱的,我可以花钱请人照顾我,还不负担。”

一顿自我说辞下来,刘芹目瞪口呆,只得有些尴尬的笑着说:“也挺好,也挺好。”

程安安就坐在一旁不敢有任何言语,生怕一不小心就惹火上身,毕竟刘芹对她即将到来的二十八岁也是有些焦虑,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程安安只能装作看不见。

关于程安安的婚姻大事,着急的倒是只有刘芹一个人,不过因为她的着急连带着程阳和程青松都不轻松,尤其是程阳,隔三差五的就要给程安安打个电话,寒暄一阵后问:“有个男孩子你要不要见见?”

对此程安安也是十分的无奈,可是也只能无奈了,毕竟她常年也不在永州,这些事情敷衍两句也就过去了,倒也不足以成为她的思想负担。

车停在了村子门口,周大花问她:“其实蒋朝也很好。”

程安安没说话,是好,是她配不上。

况且她太懒了,懒得连心里的那个人都懒得去换了,干脆找了一把锁将心门牢牢锁死,最后的结果就是外面的人进不去,而里面的人也放不出来,自我安慰罢了。

谈话结束,周大花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程安安下了车笑着跟她确定道:“真的不去坐坐?我婶婶应该挺想你的。”

闻言周大花干脆利落的打着方向盘十分帅气的原地掉头绝尘而去,程安安看着扬起灰尘的路段没忍住笑了出来。

于周大花而言,密切的关心这种东西,太负担了,她不喜欢别人来打破自己维持多年的生活,更不会因为别人说起她时背地里感叹:“有钱又怎么样哦,还不是三十岁了没嫁出去。”

这些言语她都是不在乎的,她的快乐便是享受自己的成功和孤单,至少这辈子都不用为钱再苦恼了,就算以后她真的长至中年仍旧是一个人,那么她也只会是个有钱并且成功的老姑娘,至于那些不相干的言语,纯粹是出于嫉妒和羡慕。

程安安背着大号的旅行包往家里走,因为带着的相机和录音这些设备都已经放到公司了,所以重量已经轻松了很多。

往前走了一段路程安安停下了步子,因为后面有个人似乎是在跟着她的,她走她也走,她停她也停,程安安回头看去,两人的目光撞在一起开始了相互打量,谁也没退让。

本来这女子要不是跟着程安安走走停停的程安安倒也不会去关注她眼生不眼生了,毕竟永安镇作为旅游地人来人往眼生也是极其正常的事情了。

跟着程安安的女子行为倒是也算不上怪异,就是看着有些眼熟,但也说不上来是认识的人。

并且手里还拎着个绿毛红头的鹦鹉,那个鹦鹉若不是时不时的会扑腾两下翅膀,程安安完全合理的怀疑它是一只死鸟,毕竟她从没见过一只鸟可以睡得像个人一样板正。

对方大概是在对视中有些尴尬了,先败下阵来走进程安安开口问道:“请问是程小姐吗?”

程安安下意识的皱眉做思考的神情,她好像是不认识眼前这个人的:“你是?”

对方回答她:“我是江城来的,我叫赵枚。”

赵枚,程安安在嘴里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才恍然大悟的想起来对方是那年在江城法院外阻拦过她的人,并且是林牧的人。

于是程安安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赵枚扬了扬手中的鹦鹉说:“这玩意儿,不吃不喝好几天了,林先生让我给你送过来,说是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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