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奋斗(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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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师从来没找我们收过钱,有时反倒给我们搭钱。”
傅士雷说。
“不可能吧,世上还有这样的老师?”
杨清美将信将疑。
“我的老师就是这样,我有切身体会。”
傅士雷肯定地说。
“哎,那样的老师我们怎么没赶上。”
方华遗憾地摇摇头。
正说着,厨房里传来陈庆民的声音:“大过节的,别提那些烦心事了,快来尝尝我的手艺,绝对独一无二!”
杨清美重新绽放出笑容,招呼大家进餐厅。
众人有说有笑,亲如一家,融洽的气氛感染着每一个人。
傅士雷孤身一人来到临港镇工作,茫茫人海中,能够和这些素昧平生的人相识、相知,他很知足。此时,他的内心更加坚定了以前的看法:一个人,只要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工作,就能有所作为;一个人,只要地地道道做人,真真诚诚交往,就能收获友情。他感觉上天对他不薄,不但工作比较顺利,还有这么多关心自己的人。
转天,傅士雷到书店买了几本初三复习资料,给杨清美的女儿送过去。回来后,他顺便到商业街逛逛。
华灯初上,霓虹耀眼,秋风习习,皓月高悬,傅士雷不由得又想起了老家。此刻,老家虽然没有灯红酒绿的繁华,但那简朴的屋窗透出的昏黄柔光更能牵动游子的心肠,更能使人平添几多思家的愁绪。
信步走到商业街的中心地带,傅士雷清晰地记得,大前天,就是在这里,肖嘉怡带着学生来帮忙,那个飘逸的身影、那张清纯的脸庞仿佛就在眼前。街道旁的高音喇叭里一遍遍地播放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若在平时,傅士雷很讨厌这种甜腻腻的歌声,可今天他却感觉这歌声异常美妙,每一句歌词都拨动着他青春的心弦。
他不由自主地从贴身的衣兜里掏出一条手帕,那是肖嘉怡上次给他擦血的手帕,洗净以后,他就一直带在身上,既想还给肖嘉怡,又舍不得还,这种微妙的矛盾心理,让他时而甜蜜,时而烦忧,时而畅想,时而清醒,他的心情就像风儿吹动的一池粼波,种种复杂的滋味此起彼伏,交替出现。
在内心深处,傅士雷明确知道自己喜欢肖嘉怡,只是喜欢而已,因为更进一步的关系他根本不敢想。他总觉得,肖嘉怡是那样地清纯可爱,是那样地蕙质兰心,自己只能是仰望其美丽的倩影,甚至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肖嘉怡是天上美丽的仙子,自己则只是地上的一只爬虫,二者有着天壤之别。而且,肖嘉怡还有一个当局长的父亲,而自己只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要家世没家世,要权利没权利,要钱财没钱财,根本就不配赢得肖嘉怡的感情。他一直把喜欢肖嘉怡看成是一种奢望,甚至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这种奢望都是对肖嘉怡的一种亵渎。就为这,他曾多次暗骂自己恬不知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因此,对于肖嘉怡,他仅仅是喜欢,其余的真的不敢想。可是那种莫名的感觉又让他不能不想,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有一种既痛苦又幸福、既渴望又忐忑的心情。他不恨自己的家人,他们没能给自己一个坚强的后盾,但他们却给了自己亲人的关怀,让自己知道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做人。但他真觉得自己从各个方面来说,都只配偷偷喜欢肖嘉怡,那挥之不去的音容笑貌只有在梦中才会给他带来无比的甜蜜。
他抚摸着那条手帕,愣在那里很久。这时他又想起了肖嘉怡说过的话:“你可别忘了还我一条手帕呀!”
他知道肖嘉怡是在开玩笑,但他还是不自觉地走进了万隆商场。
进了商场,傅士雷立刻被琳琅满目的商品晃花了眼,再看价钱,更是让他羞得直捏自己的衣兜。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辛辛苦苦挣了一个月的工资根本买不了什么东西,这让他真正有了囊中羞涩的感觉。他不敢再看了,直接找卖手帕的地方,可偌大的商场,好像根本就没有卖这种小商品的柜台。最后好不容易在一个把角儿的地方看到他需要的东西,一问价钱,让他大吃一惊,一块小小的手帕竟然要四十五块钱!他死活往下杀价,可对方就是不松口,好像看准了他非买不可似的。
看着他犹犹豫豫的样子,售货员用轻慢的口气说:“不是本地人吧?这可是正规的大商场,不比外面的小摊子,想还价就还价。我们要的价可是有物价部门审核的,是明码标价,不能降的。”
她见傅士雷不说话,继续说:“不过,说实话,你倒是挺有眼光,这上面的图案可是手工绘制的,这年头儿,手工绘制的都比机器织的要贵。这东西,要是送给女朋友,特有面子,如果送外面买的几块钱一条的那种,那多栽面儿啊,你说是不是?”
听着售货员不冷不热的话,看着那令人生厌的表情,傅士雷没再多说,用手指了指那条白底绿花边的手帕,说:“给我拿那条吧。”
售货员一边夸傅士雷识货,一边高兴地把那条手帕递到他手里。傅士雷仔细看了看,挺满意,他觉得这条手帕特别配肖嘉怡的那条裙子。于是,他不再犹豫,迅速付了账。
来
到街上,那轮玉盘已然挂在头顶,皎洁的月光照得四周明净而安谧。抬头看着月宫中的玉兔和桂树,他不由得想起了家乡的圆月。小时候,每次过中秋,吃完团圆饭以后,母亲都要带他来到院中,看那黑色天幕上挂着的玉盘,给他讲嫦娥奔月和吴刚伐桂的故事,他总觉得那时是最温馨最幸福的,他也时常随着母亲的故事而心驰神往,飞向天空,飞向月宫,飞向更加遥远的地方。而如今,自己身在异乡,孤身一人为了理想而奋斗,不能和最亲的人共叙离情,心中的凄凉自是难以抑制。
正在他凝神呆立的时候,忽然身后有人拍他的肩膀,他一惊,猛然回头,竟是那个抢肖嘉怡包的人。没等说话,那人满脸堆笑地说:“哎哟,大哥,果然是你,咱们还真是有缘。”
傅士雷板着脸问:“咱有什么缘哪?”
“怎么没缘?上次遇到大哥你,咱是不打不相识,这次在街上闲逛,又遇到你,这不就是一种缘分吗?”
那人很认真地说。
傅士雷不愿意和他多纠缠,就说:“你说有缘就有缘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别走哇,大哥!我还欠你二十块钱呢,今天正好遇上,还你。”
傅士雷没想到他这么讲信用,伸手拦住他,说:“算了吧,不就二十块钱吗,你也别放在心上。既然你说咱们有缘,就当交个朋友吧。”
“我就知道大哥是个爽快人,不会讲究小节,我特愿意交你这种朋友。这么着吧,反正闲着也没事,干脆我请你喝酒去吧。”
“不用了,我已经喝过了。”
“那是从别的地方喝的,跟我没关系,现在是我请你,大哥得给我这个面子,不然就不够朋友了。”
说完,他吹了一声口哨,从四下快速聚拢过来三个年纪更小的青年。
三个小青年来到那人跟前,躬身喊道:“大哥”
。
那人把脸一绷,指着傅士雷说:“你们眼瞎呀,这才是大哥,快喊!”
三个人立刻转向傅士雷,齐声喊道:“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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