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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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实在是太苦太苦。
就像一首美好的长诗,瞬间撕裂成瓦砾碎片向着那血腥之地一路抛洒。大漠的烟,确实是直的。长河,也有溶金的落日沉沉落下。
可是锦绣一来,她就悔恨无比、肠子悔得都要青了、断了。
锦绣第一次来“葵水”
的时候,正是她女扮男装,进入军帐冒充父亲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第八天晚上。
肚子疼得要死,她在那苍蝇蛆虫满地的茅坑里站了很久很久。夕阳照过来,苍蝇像是受到了鼓舞似的,血一般光线下,它们嘤嘤嗡嗡,翩翩起舞。
锦绣“哇”
地一声,撕心裂肺痛哭起来。
她哭得那么凄惨,那么无助。
是的,当时的锦绣仅仅十五岁,才过及笄。虽没有裹小脚,可是,就在那一刻,她却希望自己宁愿折断了足尖儿——因为,若非如此,锦绣,打死做梦都不可能到这令她几近崩溃的破地方,噩梦般的地方。
各种难堪辛酸暂且不提。锦绣,只记得她第一次“葵水”
来的时候惨烈情形。
父亲又去打仗了!谁有那精力去管她?更甭说,整个军帐,就几乎没人知道那个戴着小军帽,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漂漂亮亮的小侍从——她,根本就是国公爷娇滴滴的宝贝儿兼掌上明珠。没有人知道。远处的他们的军粮被敌军一次偷袭给烧着了!火光从黑暗遥远的地平线透过破布毡帘在茅坑边一闪一闪。
“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是的,锦绣认识王翰,就是这么个情形。
“葵水”
来了,没有人告诉她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没有人告诉她,现在,自己又该怎么去处理那鲜鲜红红的血腥东西。她要死了吗?……没有人告诉她。
王翰把锦绣从茅坑里拉了出来。当然,这时的锦绣已经系上了裤子。人一惊,身子一抖,匆匆忙忙,裤子系上,腰带也系好。
王翰说:“走!小兄弟!赶紧地,帮我一个忙去!”
“……帮、帮忙?什么忙?”
肚子还疼,那个葵水的事还没解决,锦绣还没反应。人,就像被拖一袋棉花似地给男人脱走了。
多么高大威武、粗鲁又粗糙的莽汉啊!锦绣打量着,她的手,被这个男人拽得是又紧又疼。她努力挣着,从男人的手心脱离出来。忍不住了,张嘴开骂:“——你干什么!干什么!想吃我的豆腐是不是!当心告诉我爹,立马得将你乱棍打死!”
那时的锦绣,她想她是真的已经疯了!她疯了!满脸的泪水,被远处烧烧的熊熊火光映照着。可怜而无助!对这个边关大漠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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