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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棉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周围开始流行看偶像剧。男女主幼年相识,经历风雨苦难终成情侣或天各一方或生离死别,赚足了观众的眼泪,林棉也不例外。
最近看的这部有很多跳华尔兹的场景,女主角纤细的手臂搭上男伴的肩膀,脚步轻盈地旋转,手腕上的银色手链波光粼粼,白色飘逸的裙摆飞舞起来,显出她高雅而纯洁的灵魂。这一切看得林棉眼馋心热,她总是狂热地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于是,她全方位地模仿起女主的一言一行,比如在别人说话时露出温柔神秘的微笑,一片薯片分成十口小口咀嚼,落座时拎起自己的裙摆。她甚至一改自己的叽叽喳喳的说话语调,捏住嗓子,在每句话的结尾加上呢这个语气词以示与众不同。
凡此种种,甚是诡异,以至于爸爸以为她患上了最近的流行感冒,要带她去医院好好检查一番。
“小奕,你怎么了?”
林槿却总是忠诚地配合着林棉,此刻他正沉浸在自己的角色中,饱含热泪地半拥着这部林棉自编自导自演戏的女主角:一个身患不治之症的贫苦种花女孩。“小奕”
适时地从口中吐出鲜血,尽量不碰到衣服的同时,令鲜血流得优美从容——那血是林棉在开始表演之前含在口中的水。
“哦!请你原谅我!请原谅我的胆怯,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
“小奕!请你不要这么说。”
“不要再这样叫我了!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林棉坚决地偏过头。
“林棉,”
妈妈已经在外面听了很久,越听越哭笑不得,实在忍不住从门口探进来,“你的作业做好了吗?”
“这位夫人,”
林棉挣脱林槿的怀抱,艰难地从地板上爬过去,拉住妈妈的裤脚,“夫人,我求求你,请您放过我们好吗?”
除了这些,林棉还要模仿里面的跳舞桥段,通常和方晏一起。在这件事,林棉愿意和方晏搭档,一方面是因为方晏有舞蹈基础,另一方面方晏是她在家中为数不多的同好,虽然她总表现出对情情爱爱一副看不上的样子,但每次打开剧集都马上坐在一边,美其名曰以“一种批判的态度”
来看待“荼毒青少年的毒瘤”
。
这么多高级词汇,真不知道她是从哪本小学生杂志上看到的。
但两个人相来意见不统一,明明是缠绵悱恻、令男女主暗生情愫的舞蹈,在她们两人演来,纠结的点却是谁扮楚楚可怜的女主,谁更专业,哪只脚先跨,哪只手搭谁肩上,又时常为谁踩了谁的脚尖叫起来,继而就是打起来,她扑在她的身上,她骑在她头上。总之,往往是闹剧一场。
又是一个周末,林棉踱着步思考着今天找谁来陪自己玩呢?林槿去了少年宫学滑轮。方晏?哼,上次她弄坏了自己的贴纸还没赔呢。她的眼珠子滴溜溜转起来。
此刻,林聿并不知道有人正虎视眈眈地窥视着他的一言一行,他正在书房里练习书法。
林棉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书法,林聿并没有抬头。她只好随意地晃一圈,翻翻书,碰到了笔架,用脚尖踢有规律着桌子腿。
“你不要捣乱。”
林聿听到噪音,这才停下了笔。
“我没有捣乱。”
林棉露出无辜的表情。
林聿就不讲话了,和她讲话是能简就简,多纠缠没什么好处。
“哥哥,你能陪我跳舞吗?跳一次就好。”
见他没反应,她嬉皮笑脸地贴上去。
“没有空。”
他是看过她求着别人陪自己跳舞的,舞品不太行的样子,喜欢踩人脚。
林棉不开心了,她马上大喊:“练字是老头子才喜欢干的事情!”
林聿闻言皱眉,自我安慰这话完全是幼稚孩童的无稽之谈,完全不必放在心上,但青春少年的心好像还是莫名裂了一块,落在地上。
林聿是对的,林棉不是不喜欢看他写毛笔字,相反,她认为这样的林聿看起来专注而认真,颇有点清风霁月的意思,比那些狗都嫌的男孩子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可以说是目前林棉心目中男主角第一人选。当然,这个不能让爸爸知道,爸爸是最愿意陪林棉玩这种游戏的人,从小就是,林棉扮演公主,爸爸就演小矮人,林棉演阿凡提,爸爸就心甘情愿做毛驴,他要是听到女儿现在这么想会伤心的。
林棉之前也跟林聿学写书法,从基础开始,学写“一”
。林棉听了他的指导,自己在宣纸上写了几个“一”
后急忙给他看。
“这是狗骨头。”
林聿点评道,态度异常诚恳。一横,首尾的顿笔和收笔处两个突兀的圆点,像是故意给棍子涂上去两个圆,可不是一根骨头,或者一根哑铃。
怎么会这样,明明写得很认真啊,都是按照他说的写得。她马上连写十个,再拿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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