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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掛斷電話,對他擺出一張哭喪臉:「余,我完了。」
「怎麼了?」阮余問他。
「我被騙了。」
aLex租的房子泡湯了,和他簽約的人是個騙子,根本不是房東,所謂的房源信息也都是假的。
「關鍵是我沒錢了,」aLex都快哭出來了,「我的所有錢都用來交房租了,現在人跑了,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抓到,我不會要流浪街頭了吧。。。。。」
「先去報警吧。」阮余說。
「就是警察聯繫我的,他還騙了其他人,那個人發現通郵件的房東是假冒的,所以才會去報警。」
aLex可憐又可笑地說:「至少他比我機敏,我壓根沒發現哪裡不對勁。」
阮余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想了想,只能幹巴巴地說:「你可以先住在我這裡,我不收你的房租。」
「真的嗎?」aLex眼睛立刻亮了起來,生怕人跑了似的,緊緊抓住他的胳膊。
阮余不太習慣地掙開,往後退了半步:「嗯。」
aLex沒再動手動腳,只是問:「可是你已經畢業了,不準備回中國嗎?」
「我還沒想好,」阮余說,「這套房子還有幾個月到期,沒準到時候騙子就被抓到了呢,你的錢也就回來了。」
雖然這只是個美好願景,但還是極大程度上安慰到了aLex,至少這幾個月他不會流浪街頭,可以先找份零工掙錢。
不過噩耗從來都是成雙結對來的,沒有單刀赴會的道理。
中午阮余收到跨國快遞,從快遞員手中接過文件袋,拆開裡面第一張紙上面顯示——c市某區人民法院傳票。
後面還有一份起訴材料,阮餘一頭霧水地看完,才隱隱約約知道發生了什麼。
「余,你站在門口乾什麼?」aLex問他。
阮余回過頭,手中還拿著文件袋:「我被起訴了。」
「什麼?」aLex瞪大眼睛。
阮余說:「我好像得回趟中國了。」
第3o章
時隔五年,聽著周圍滾滾的人聲,阮余才對自己回到c市有了實感。
隨處可見的中文標識、不用再在腦中翻譯一遍就能聽懂的中文,甚至連因坐了長途飛機而煩躁不堪的小孩哭喊聲都讓他覺得很熟悉。
走出機場,阮余打車去了酒店。
臨出發前他聯繫了對方的律師,約定好今天下午見面。所以時間很緊張,到酒店簡單洗漱了一番,他就出門了。
地點是對方定的,在一家很安靜的咖啡廳。
阮余走進去,掃了一圈,因為只跟對方律師聯繫過,他連要起訴他的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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