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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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所说的左右互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胭脂一个人跟空气玩居然还能玩出这种效果来,小生实在是佩服。”
“胭脂终于成功进化成为了脑子不正常的胭脂了吗?”
燕小芙一个分神,就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后背上贴上去了什么东西,好像是一双枯瘦而又潮湿的手,正轻轻的环绕着她。
她瞬间毛骨悚然。
直播间的观众们就看着燕小芙忽然间发了疯似的大喊了一声,然后忽然四肢扭曲了一下,像是在拼命的够着什么东西,然后单脚站立在地上,往左边横跳了几步,又往右边横跳了几步,画面就此切断了。
观众:……这莫非就是传说当中的秘籍……左右横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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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小芙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此时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多。
按照时间来说,她这一次复活差不多用了七个小时。
燕小芙慢慢的把手上染血的白衬衫扯了下来,扔到了身边的垃圾堆里,那些怪物被砍了以后确实会出血,她也摸到了那种湿湿的感觉,但是很可惜,那些血她都看不到,她甚至都闻不到那些血腥的味道。
所以衬衫上的那些血是她的。
只能说被近身之前燕小芙还能跟人家拼一拼,被近身以后燕小芙没过多长时间就被缠死了。
她的神行千里没有什么战斗中不能使用的限制,唯一的要求就是人死了之后就不能用了,燕小芙靠着自己那一点点运气,撑到了自己死之前,勉强把神行条读完了。
如果不神行出来,说不定她醒来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跟一堆死人被堆在挺尸房里呢。
燕小芙把堆在一起的红色套头衫重新好好的穿在了身上,它原本只是个小脖套,但是在燕小芙死过一次后,它重新变回了原来的样子。说实话现在的这个时间穿它有点热了,不过燕小芙也不敢随意把它脱下来。
燕小芙打开了小地图,在上面找啊找啊,最后找到了自己所住的酒店的位置。直接一个神行千里,就溜回了房间里。
然后她立马就钻进了浴室。
垃圾场的味道实在是太正了。
……
路明非站在屋子里,捂着脸看着面前这位身高190,体重超过200磅的壮汉。
这位壮汉手中的美军制M9军刀上,还带着飘渺的几粒葱花。
旁边的婶婶已经发出了惊恐的尖叫,随着婶婶的尖叫声,从厕所里冲出了另一个壮汉,锃亮的军靴在洁白的地面上留下了一串脚印。
这位壮汉特诚恳的告诉路明非——厕所已经修好,马桶圈换上了,下水道也通好了,萝卜和葱花都已经切好,香肠已经蒸上,米线也都泡好了。
他甚至还非常希望能邀请路明非在崭新而又锃亮的马桶圈上坐一坐。
顺带一提,这里满地都堆满了被切好的大萝卜片子,在皎洁的灯光下闪闪发亮。
路明非忽然有种很不祥的预感,其实这玩意也压根就不能说是预感……
果然他的婶婶在愤怒的骂的他狗血喷头以后,顺便劝走了过来看热闹的邻居们,忽然间就坐在一旁默默地流起了泪来。
“我看出来了啊,你就是看不起鸣泽嘛!因为鸣泽也被美国大学录取了,你就找一堆人来搅事情,算你狠,你有人,你们家一辈子都踩在我头上,我没有你妈妈知书达礼脾气好,鸣泽没有你那么有派头有场面,没美国教授撑腰……你气死我算了你!”
路明非站在原地,忽然间觉得自己离婶婶一家很遥远。
他想,原来他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可他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渣到爆啊,他平生唯一值得骄傲的事情就是糊里糊涂进了卡塞尔学院。
就这么一份狗屎运居然会成了婶婶的心病?他真的已经很怂了啊,可还不够怂么?他这种人,就该很怂很怂一直怂到底么?
路明非之前一直都觉得“血之哀”
这种拉风的东西是注定和自己无缘的。然而他今天才明白,这个操蛋的玩意是不分你是谁的。
你跟普通人完全不同,你因为血管里流动的孤独和悲哀而去追寻同类……然后再也不用回到人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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