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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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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爱干净的博亚秀,在买下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个大扫除,家具固定上蜡,让已经有了四年历史的房子看起来仍跟样品屋一样明亮洁净。

他知道自己将来不可能会有妻子跟小孩这些家累,所以当初一找到工作便很放心地选择这一栋不算便宜的四十坪大公寓,前两年在公司还是新手的时候,几乎绝大部分的薪水都用来缴这些汽车房子贷款,到了后两年,因为自己的努力,以及没有过失误的表现,连升两级,已经可以解除这些贷款的压力,另外还有买一些奢侈品的余额。

只是沈卫南让他很少有机会动用到这些余额,他的很多衣服跟生活用品,几乎都是他送他的,之前对国安的回答,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谎言,如果不是必须,他几乎很少出门为自己买衣服,一个农家出身的孩子,怎么可能在短短时间内就培养出高雅的品味?

跟他比起来,沈卫南的薪水状况只比他好上一些,但是因为他的父母在他当完兵找到工作之后,就已经给了他房子跟车子的关系,所以没有任何负债压力,挥霍起来自然就比较没有顾虑。

一开始是觉得他这个农家出身的小孩品味不够出众,所以帮着打理,后来似乎是买成习惯,一看到不错的衣服就毫不犹豫地买给他,让他跟个小白脸似的,而且若是拒绝他还有借口,说自己常来住没付过房租水电费,若是不让他送,他就直接把钱给他。

比起现实的钱来,他宁可收这些可以当成是礼物的东西。

陈国安说他的品味好,其实该把这句话送给卫南,他的品味都是他一手养成的,看习惯了,穿习惯了,用习惯了,自然而然就一起同化。

走到厨房拿起平底锅加热淋上油,简单煎两个蛋、两片火腿放在碟子里。在将冰箱里的土司放进烤箱里烤时,想起卫南的厨艺比自己好多了,偏偏在家做菜的人总是他。

挑嘴却宁可吃不好吃的饭菜而不肯自己下厨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态?

单纯的只是因为懒惰?

博亚秀摇头轻笑,虽然沈卫南某些时候的确是会有一些偷懒的动作,但是这样的字眼并不适合他,有时候他根本就是一个工作狂跟过动儿。

自己勤于工作的原因,是不想让自己空下脑袋像现在一样胡思乱想,而卫南勤于工作的原因则在于他喜欢工作,喜欢力争上游的竞争感。

所以真正的工作狂是沈卫南,不是他。

叮!二声,将再度沉入思绪中的心神拉回,烤箱的转盘回归原点,里头的土司染上一层浅浅的淡褐色。

最近是怎么了?

怎么老是想着自己跟卫南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用力摇去如潮纷乱,打开奶油罐很快将香气四溢的金黄色乳状物涂上土司。

别再想了。

不要再想了……

沈卫南张开双眼,感觉身边已经与空气同温的枕被,闻到一股淡淡的奶油香,知道昨晚还睡在身边的人现在正在厨房里准备早餐。

大概又是土司夹蛋跟火腿。

心不甘情不愿下床快速洗把脸刷牙,只穿了一件睡裤便直接走到饭桌边坐下,厨房里的博亚秀还在煮咖啡,餐桌上的早点果然是自己猜测的火腿蛋土司,四年来几乎没有过变化。

就像煮它的人一样。

咬了一口不算难吃的土司,看见厨房里显然是才刚洗过澡不久的人,心里这么想着。

认识他的时候记得是他大二,一副青涩的模样,斯文俊秀的脸庞没帅到可以让人目不转睛,不过也算是相当吸引人了,不是娃娃脸,偏偏这么多年来一点显老的迹象也不曾有,若说他是二十出头,还是有不少人相信。

他喜欢他的脸,圈子里长得好看的人不算多,但也不少,比博亚秀长得好看的这些年来他也碰到过,可看来看去,他还是喜欢这张永远也看不腻的脸蛋。

男人是视觉性的动物,因此在圈子里只要长得好看,几乎可以说是无往不利,每次跟亚秀约在酒吧见面,慢一步到的他总是可以看到有人在亚秀身边搭讪,只是从来不见亚秀答应过。

他跟他之间并没有约定,即使自己是个占有欲旺盛的男人,因为从没为亚秀守过什么,自然也不会要求亚秀不准跟他之外的其他男人做。

幸好亚秀没有因此学他一般花心,要不然他恐怕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明知道没资格生气却又忍不住生气的感觉可一点都不好。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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