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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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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这份日记文档后,点开了那封信。

  这封信还有一个标题,叫做——

  《写给二十八岁的傅玄西》

  二十八岁的傅玄西你好。

  现在是11月22日的凌晨六点。

  先,祝二十八岁的你生日快乐。

  很开心能够参与你的二十七岁,也很遗憾,接下来的二十八岁,不能再继续陪在你的身边。

  说来其实有些惭愧,我原本是打算用你教我的行楷手写一封告别信,但奈何我天资愚钝,学得不好,写出来也只怕丢人现眼,让你知道我是最差劲的学生。

  所以,就让我采用并不会暴露我这个缺陷的电子文档的方式来完成这封信吧。

  写这样一封信的原因太多,你不用一一明白。

  就当,我是在你这里最后找一点存在感吧。

  也许你早已经忘了,但是我还记得。

  那是2o12年的夏天。

  五月底,春塘古镇迎来了最珍贵的游客。

  那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眉眼慵懒,说话很温柔,笑起来特别好看的少年。

  他叫傅玄西。

  是你。

  那天上午下着蒙蒙细雨,小清河旁的廊檐下,你曾拦住一个小女孩买茉莉花。

  特别不幸,那并不是旅游旺季。

  她的茉莉花从早上七点卖到九点,从巷头走至巷尾,也不过只卖出去五串。

  特别幸运,那个小女孩是我。

  你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按住花篮一角,嘴角含笑:“多好看的花,都卖给我吧。”

  你买下了我所有滞销的茉莉花,甚至连我的找零都大方地不要。

  那时廊檐旁边小河流水叮咚,却不及你嗓音半分动听。

  你说:“小妹妹,外面危险,早点回家。”

  你还说:“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花,哥哥借花献你了。”

  你挑了里面最漂亮的一串茉莉送给我,像白玉一样无暇的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手心,就像带了一束电流。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好像忽然之间乱了,心跳失去了原本的节奏。

  当时我才十三岁,并不懂得什么叫一见钟情。

  只是那一眼,我记了你七年。

  那天的雨从见到你的时候就停了,你带来了太阳。

  我偷偷地跟在你身后走了一整天,见你一掷千金,买了路边老人所有的东西分给路过的小孩。

  我也见你潇洒恣意地穿过每一条街,陷在人头攒动里,不经意地回眸,日光都为你加冕。

  那时你慵懒的眼角总是含笑,一身宽松白衬衫衬得你贵气又洒脱,很像我想象中春风得意的探花郎。

  我那时读书不多,只能想起那句词——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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