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此时不走何时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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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眼中的羡慕更是浓郁,斯斯文文地给老板娘捋着头,“烫了好打理。可披!可绾!绾得松松的,洋气死了。”
“赶明儿就绾起,披着一点也不方便。”
老板娘猝然做了个绾头的动作,后爱惜地放下,望着过往的行人与车,神情在这瞬间变得灰暗,“这生意一天累死我了。起早贪黑,连孩子都没时间管。”
夏雨这才知道老板家有一儿一女,女儿七岁,儿子四岁,全寄托在了爷爷家。没工作的两口子全心全意打理生意,准备奔波几年,买套房子。
谁的日子都难熬!夏雨在感慨的同时,又无端地想起了安南轩。
出来十来天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样?
老板娘诉说完心中的苦,扭头望向夏雨,横看竖看,若是不认识她,“今天中午无意打开电视,就见一个寻人广告。那照片中的女孩好似与你有几分相像。不过,好像是平镇的……有酬金!”
夏雨的心一咯噔,接着镇静自若地头可爱朝侧一歪,道:“要是我就好了!”
老板娘一番细打量,失望地轻摇头,尔后看向街道,“你是秀溪口音,不是平镇口音。怎么会是你?”
这正是夏雨有恃无恐的原因。秀溪呆了三年,变了乡音,没有人识得她是平镇人。而就寻人一事,她在心里展开了联想。
是不甘心的万金还是心系她的安南轩?
万金在单位有个红红火火的小职位,此时还是秀溪一家水汇的小股东。他有这个能力。安南轩虽说家世很好,但他刚毕业,没事业,不可能有酬金。看来,是万金无疑。
她的目光又若平时一样警惕地闪向街面,生怕父母家也在阳市的万金蓦然撞入眼帘。
幸好,车来车往,呼啸而过,行人寥寥无几,脚步匆匆,依旧没有万金的身影。
客人走尽,也将近四点。回到小房里,夏雨连夜给小狗洗了个澡了,搓干,借着手电的光,看清小狗身上没有跳蚤。抱了它到小床上睡去。
小狗倒也挺乖,任她怎么弄,都没有怨言。
躺在小床上,夏雨把小狗脸上的毛分开,看清它的长相。
乌黑而圆的大眼睛,包谷嘴,一副憨厚样。
她禁不住乐了,向小狗嗔怪地道:“你看你,这么丑,以后就叫你丑丑啦!”
小狗的头歪动两下,好似听懂了,随后轻柔地在她身边趴下。
有了小狗同屋,她心间暖融融的,感觉好温暖,不再觉得孤苦伶仃,无依无靠。
从此,它不离她半步。她吃什么它就吃什么,而它从来都不调皮,不偷东西吃,也不唤饿,只盯着她的嘴巴,她只要一吃东西,它必定哀求地蹲在她的面前。
日子长了,老板与老板娘倒也喜欢上了小狗,不时丢些骨头与废渣肉给它。
辛苦劳作,有乖乖的小狗相伴,日子倒是过得挺快,一晃眼,又是十来天过去。
一天的凌晨五点,客人走完,买晚报的童音隐隐约约传来,夏雨若平日里一样卖力地推着推车紧跟着老板与老板娘向斜坡上走去。
小狗撒欢地一会儿跑去前面,一会儿又故意滞留落后。惹得她推车的同时还唤上它两声,担忧它走丢。
“那伙客人真烦。这时候才走。”
老板娘捋了把头,又若平日里一样轻轻地抱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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