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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珩眸色一黯,编好的说辞张口就来,“哥哥,我叫关珩,今年19岁,没工作,是个学生……”
宫渝大惊失色。
还是个学生?这怎么行?方木怎么会这么不靠谱儿?
宫渝不舍地看了看那张脸,遗憾着摇摇头,挥手道,“你我无缘,你走吧。”
关珩盯着小猫崽儿,站在原地不肯动,垂着漆黑浓密的睫毛,委屈得眼睛微红,一本正经道:
“可是我想和哥哥在一起,更何况,方经纪人举办的金丝雀海选大赛里,我确实是被他选中最优秀的那个。”
“但你知道你这个年纪跟我在一起,是什么性质吗?”
少年的眼神落寞,宫渝看他可怜,终究是没忍心硬撵他,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关珩摇摇头,黑白分明的眼珠儿里是满当当的清澈懵懂,看上去求知欲极强。
宫渝不好意思再多看他一眼,心中充斥着罪恶感。
“这是忘年恋,是不合乎常理,别人会说我不要脸,会说你鲜花插在……”
宫渝及时住口,换了句俗语,“会说好白菜都被……”
操。
“会说我老牛吃嫩草的。”
关珩听完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沉默地低下头,掩住眼底晦涩,“我知道了哥哥,我这就走。”
他模样生得好看,委屈的样子看上去比寻常人更容易被心疼,但不包括早铁了心要让他走的宫渝。
美则美矣,但年龄实在是不合适。
他想要找金丝雀,一方面是为了圆梦开荤,享受余生;而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带着金丝雀向主角攻受们证明,他对主角受确实并无想法。可这要是带个孩子去,先不说几位大佬信不信,在这之前保不准儿会被同行唾弃死。
关珩背着书包从宫渝身边经过,还没走出两步,他身后破旧的书包就哗啦一声掉在地上,背带的线尽数断掉,一本厚厚的字典砸在宫渝脚背上,痛得他抱着猫蹿了起来。
“你这书包……”
听到宫渝状似埋怨的话,关珩连忙内疚地蹲下身子开始捡书,边捡边道歉:
“对不起哥哥,你别生气……”
“我没生气,”
宫渝于心不忍,掏出羽绒服口袋里的现金递给关珩,“钱不多,你拿着,明天买个书包吧,好好学习。”
关珩抿着嘴唇摇头,抽出最上面的两张一元纸币,“谢谢哥哥,我只要两块钱坐车回去就好了。”
宫渝这才看了眼时间,现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不禁皱皱眉,“你的寝室还能进去吗?”
关珩抱着书,露出一个坚强的笑,“进不去了,但是没关系的,大门口可以睡,我打工回去晚了的时候,总是在那里将就一下。”
那还得了?
宫渝心疼得不行,拍拍沙,“你去洗个澡,今晚就在这里睡吧,明天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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