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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小聋子嫁给渣攻舅舅后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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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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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住院单上签的姓名,都是充满着宠溺的“宝宝”

留一个小孩子独自在病房里,还是有些危险。

牧霄夺索性坐在他身边,一边等洪珠仪回来,一边百无聊赖的翻看他的画本。

小孩子不光画画,也照葫芦画瓢似的跟着唐诗三百练字。

一诗被他写得像画,横竖撇捺每个笔画都能飞上天。

牧霄夺看了好久,才看出这是王维的《相思》,短短二十个字,没几个字是对的。

也许那个时候,盛愿就已经表现出了乎常人的美术天赋。

洪珠仪回来后,自然是百般感谢牧霄夺的出手相助。

牧霄夺没说什么,只是从包里翻出了一堆堂兄堂姐硬塞给他,求他找洪珠仪签名的唱片。

后来,牧霄夺偶然提起,这孩子也快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怎么还不取名字。

洪珠仪笑笑,没做任何解释。

她只是说,这孩子以后会姓盛,要不是牧少爷当夜出手相助,活下来都是难事,希望他能给孩子取个名字。

牧霄夺没再继续说下去,那时,他刚刚成年,是牧少爷而非先生,也没有像现在这般不近人情,同情心和感知力远比如今这颗冷硬的心脏更加泛滥。

他只给自己的小狗取过名字,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适合这孩子的字,于是目光不经意落到摊开的本子上

【红豆生南国,春来几枝。愿君多采xie,此物zui相思。】

生僻字用拼音,简单的字写得四不像,最好看的几个字是“红豆”

、“春”

和“愿”

,他圈出这几个字,笔尖犹豫。

盛红豆、盛春、盛愿……

牧霄夺那时没多想,他只是觉得小孩子上学之后,写自己名字应该漂亮些。

最后,他也没在这几个字之中决出胜负。

再次遇见这对母子,已是仲夏,牧霄夺正在准备动身前往英国留学。

加长林肯匆匆掠过旺角,他下意识向窗外瞥了一眼,恰好看见这对母子在做生意。

洪珠仪租下了一个小水果摊,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孩子的助听器和治疗费用上,可这总归不是长久之计,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光靠卖水果抚养一个孩子,几乎是天方夜谭。

按理说,洪珠仪还有一把好嗓子,只要有贵人相助,回归大众视线不是难事。

她天生傲骨,所有的软弱似乎都是为了这个孩子。

距离医院那次见面,已经过了一个多月,风吹日晒让洪珠仪黑瘦了很多。

她带在身边的小孩儿却依然白净可爱,坐在遮阳棚下的小板凳上,一晃一晃着小脚丫,一顶大大的遮阳帽扣在他的头上,几乎盖住了大半张脸蛋。

牧霄夺照顾这对母子的生意,买了不少水果回去带给家人,趁着司机往车上搬东西的时间,他去看了眼那个孩子。

洪珠仪笑道:“,你看啦?”

牧霄夺半蹲在小孩儿身前,指尖轻轻挑开遮阳帽沿角,问他:“得我?”

自然是不记得了。

小孩儿记事晚,自从高烧过后,记性似乎就变得更差。

他乖乖的叫他“哥哥”

,小手慢吞吞剥着一枚泛青的橘子,剥得坑坑洼洼的,还掰下几瓣送给了牧霄夺。

牧霄夺接过小橘子,酸得他现在还记忆犹新。

最后一次见面,是启程云川那晚,牧霄夺允许了这个非亲非故的小孩儿搭顺风车,并且枕着自己的腿睡了一路。

他在那段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路程里,终于敲定了孩子的名字盛愿。

没有任何寓意。

想来,这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接触了。

手腕传来微凉的触感,牧霄夺回过神,看到盛愿正用指尖轻轻碰着他手腕那粒红痣。

“舅舅,您这颗痣好特别啊。”

盛愿手托着腮,这个疑问显然已经伴随了他好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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