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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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我策划了一出戏,作为我们的新婚贺礼。”
陆琛在他尾椎刺入针头,游凭星身体微颤,微弱的呼吸变得更弱。
“你还没说爱我,所以你不许死,要活下来。”
陆琛的手很稳,像是在切一块蛋糕,掀皮切骨丝毫没有抖动。
“你要亲眼见证我完成你的心愿。到那时,你一定会爱我。”
利刃划破脊椎,胶皮手套在喷涌的血中拎出脊骨。
陆琛双目猩红。
游凭星像个断了线的木偶,脑袋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弯曲,瞬间没了呼吸。
他亲手杀死了他的挚爱。
剥皮抽骨。
剖肠扬血。
割头断筋。
培养箱内的液体咕嘟咕嘟冒泡,蒸发皿中的药剂味道刺鼻,血流了一地,皮鞋踩在粘稠的地面,每次抬脚都会留下清晰的脚印。
“别怕,好了,快好了。”
断骨一段段植入洋娃娃皮下,与新的身体严丝合缝。
陆琛练习过无数次缝合,落下的每处针脚都很妥帖很漂亮。
他像个没感情的机器,理智得可怕。
“不会留疤,亲爱的,会没事的。”
血瓶输血,监测仪监控心跳,洋娃娃的心在一直跳。
陆琛向洋娃娃的体内注射花花绿绿的试剂,轻轻抚摸稚嫩的脸,不知说给谁听的话,更像是在是安慰自己。
“我不能陪你太久,所以你要听话,让你的心脏一直跳。”
陆琛做完手术,轻吻他的额头,瞬间脱力。
他知道现在没有时间浪费,他要出门收拾一群垃圾。
可他站不起来。
他的腿好像废了,使不出力。
他的手开始抖。
透明的液体淋湿手背。
陆琛摸摸脸,糊了满脸的血。
他摘掉手套,洗了把脸。
为什么刚刚明明擦干了脸,脸上还有水呢?
很咸的水。
是他的泪。
陆琛用手术刀刺向大腿,试图通过痛觉来找回理智。
但他感觉不到痛。
他身体的每一寸都在痛,所以分不清哪里更痛。
为什么会疼?
陆琛捂着心口,眼泪不受控制地向下掉。
为什么会疼呢?
身上最疼的是心脏,心脏好疼。
像是用电钻在里面钻,钻出碎肉,钻烂血管,钻得七零八碎。
又像在火上烧,烧得血管崩裂,血液蒸干,只剩一片肉。
有什么办法能让它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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