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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探案录第27章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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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帮惊魂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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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暮白一没有父亲这样复杂的情绪,二没有母亲这样周全的顾虑,于是成了立场最鲜明的人。

十三岁的他已经进化出了一张十分不平易近人的傲气面孔,他往齐王身边一坐,冷声道:“父亲,这是谁?”

齐王犹豫了片刻,还是如实回答:“是你弟弟。”

天生高贵的孩子从不需要看人眼色,自然也就不屑于拐弯抹角,赵暮白十分直白地道:“母妃与父王成婚十四载,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父王又不曾纳妾,我哪里来的弟弟?”

这家伙傲起来连父亲的面子都不给,齐王的脸色愈发地尴尬起来。

不过赵暮白到底是重视礼仪的,不肯冲父亲发难得太过火,于是他转向林昭行,淡淡道:“你听着,你要是实在没活路了,齐王府也不是不能给你一口吃的,但是让我叫你弟弟,没可能。”

“太过分了吧。”

清宝听得忘记了嗑瓜子,“他凭什么对你这么凶啊?”

林昭行倒是不甚在意地靠在椅背上,懒散道:“其实也很正常,你要从他的角度想一想。

“在齐王府里作为独子生活了十三年,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个便宜弟弟——换我我也很难接受。其实赵暮白算王公贵族里教养最好的那一拨了,换了别的世家子弟的话,很有可能会乱棒把私生子打出去,甚至偷偷灭口了喂狗。”

清宝撇了撇嘴,无声地把目光转向了窗外。

察秋司作为一个主要职能是办大案要案的官府机构,特点是忙时忙死闲时闲死,没有要案的时候并不全员在岗,只轮流留下部分人留守,其余人该休息休息,该特训特训。

这种时候林昭行一般不去察秋司晃悠,一方面上司的存在多少会使得大家不那么好意思正大光明地喝茶扯闲篇儿,而另一方面是——林昭行自己也懒。

比如现在,他觉得给小女贼做衣服可比破案有意思多了。

清宝已经扯了第九身衣服了,长的、短的、日常的、不日常的、绣花的、不绣花的……还有一身她感觉穿上都能成半个公主了。

她本来真没打算一次买这么多,但是林昭行大方得过头,只要清宝有点喜欢他就大手一挥跟店家订下来。

林司长的土豪气质大大激发了陆小贼的守财奴本性,她非常机智地想,万一哪天林昭行用不上她的技能后一脚把她踹了,这些衣服也能卖好多钱呐。

不过她还是有点替林昭行心疼,忍不住问:“你平时也这么糟蹋钱吗?”

林昭行漫不经心地打量她一眼,“你要觉得糟蹋就把手里的料子放回去。”

“不不不。”

清宝讨好地笑,抱紧手里那匹即将变成她美丽的小裙子的月白色锦缎,“我就随便问问,随便问问——林公子一掷千金,豪杰气概!”

林昭行在油嘴滑舌的清宝头上敲了一下,笑笑,“不用心疼,我平时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攒着那么多银子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清宝一愣,蓦地想起了林昭行那个空空荡荡、连下人都没有的大宅子。

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心里无声无息地叹了口气。

跟裁缝约定好取衣服的日子后,林昭行带着清宝出了门。

茶楼是个清宝很熟悉的地方,因为这里常有说书先生讲故事。

听故事是清宝为数不多的三个爱好之一——另外两个是吃甜食和观赏美男子。

林昭行要了个离说书先生很近的好位置,叫了一壶龙井并两碟点心,清宝对喝茶没什么兴趣,但是糯米豆沙枣泥的甜点心哄得她非常开心,眼睛眯成一条缝。

林昭行侧头看了看她,嘴角扬了扬。

而那边说书先生已经开腔了。

今天讲的是盗圣柳天舒的故事。

“话说百年前,适逢昏君当道,佞臣横行,世道黑暗,百姓苦不堪言。”

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江湖上有一侠盗横空出世,是为柳天舒。”

接下来是漫漫一大篇讲柳天舒什么穿着、什么打扮、身高几尺、眉目如何的大段描绘,清宝之前听过很多次,此刻便没投入太多注意力,而是转头兴奋地捅捅正在喝茶的林昭行,“诶,讲的是柳天舒的故事诶!”

林昭行举着茶杯,脸上的神情让人极为看不透,只是漫不经心地“嗯”

了一声,道:“是盗门的那个祖师爷吧?”

清宝刚要回答他,就觉得背后仿佛灼烧般烫了一下,一种奇怪的直觉漫上来——似乎有人在盯着她。

清宝疑惑地回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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