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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名四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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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地的鲜血残肢,十七就站在山寨的中央。

他的面前,站着一位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

男人大约四十多岁,眼罩遮住左眼,跟他外号一样,果然是独眼。

他赤裸着上身,露出精壮的肌肉,他身上满是交错的伤痕,伤痕不停淌着血,将他染了血人。

独眼咬着牙,用仇恨的眼神盯着他说道“你,简直不是人,你连老弱妇孺都杀,就难道就没有一点于心不忍?”

十七不在意的摇头笑道“他们本来就该死,我记得南云国律法上有明文规定,凡是劫道山贼,山贼的家人与山贼同罪!”

“毕竟……你在用别人的鲜血喂养他们!”

十七眯着眼睛继续说道,“所以我杀了他们,完全是在为民除害!”

独眼问道“你是朝廷的人?”

“不是!”

“那你是打算行侠仗义?为民除害?”

“呃……”

十七语气迟疑了一下说道,“其实,我刚才说的那些都是骗你的,我就是想杀人,又觉得随意杀人不好,恰好碰上你的小弟,就随便找了个为民除害的理由……我觉得这理由挺充分的,你觉得怎么样?我以前也一直幻想过当一位行侠仗义的侠客,今天算是如愿了!”

“那边的大哥,说的就是你,别躲在墙后面,我早就看到你了,跟你的老大打个招呼,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砍了喽!”

那个为十七带路的山贼哆哆嗦嗦的从墙后站了出来。

“看到没有,就是那个热心肠的大哥带我上来的,就是他带我上来的!”

“任飞!”

……

陈浩低声说道“十七,你的话有些多了,赶紧结束,再啰嗦下去,我把你砍了!”

被剑灵这么一催促,十七赶紧行动起来。

他就是一个多月没有与人说话,刚刚见到可以交谈的活人,心情有些激动。

“我叫陈鹏飞,红河老祖的传人,你死在我的手里,是你的荣幸!”

十七举着赤血重剑神情异常认真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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