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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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你以前在御兴港也有一套别墅吗,就在,就在我这套的对面。”
白初心里像是有小羽毛在挠,对傅桑野道。
傅桑野:“我当然记得。”
白初道:“我是故意买在你对面的。”
就是为了能够天天看见你。
傅桑野:“买?”
白初点点头。
傅桑野眸色一深:“是不是大学毕业前买的。”
白初再次点点头。
傅桑野:“明城非本地居民没有买房资格,所以那时候,你是让易一泽帮忙用他的户籍买的,对吗?”
“……”
啊,这个傅桑野怎么能猜到!
“是的啊。”
白初道,“你当时,不会派人查过我那套别墅的信息吧?”
傅桑野:“嗯。”
所以当时他才会误会,以为那套别墅就是易一泽的,而白初是被易一泽养在里面的金丝雀。
没办法,换做是别人,也不会觉得是白初自己买的,一个没有家世背景,大学还没毕业的女学生,能在明城买别墅的几率太低。
白初道:“后来我有明城户籍后,就叫易一泽更正房产证了。”
“说起来,易一泽以前好像帮了我许多。”
白初社恐,到大学靠写作稿费变多后,就没再住学校寝室住了,自己在外面买了房子住。
等赚了更多的钱后,她花高价从傅桑野当时所住别墅的对面那户人家买了他们的别墅。
傅桑野抬手捏住白初的小脸,眼神清亮地看着她:“所以,告诉你老公,你到底是哪位大作家?”
白初每天又不出门,没社交,这两年他给她“高月薪”
,可过去没有他时,总不可能是一切都是误会,跟白初只是朋友关系的易一泽给她高月薪,她的收入来源,只能跟她每天敲键盘有关。
既然那个初初宝宝不是他的小姑娘,那谁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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