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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冕要是消沉难过,甚至买醉消愁,她都能理解,可是傅斯冕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了,反而令傅斯雅更加揪心。
他看起来是正常,可是他有一次回家里来,外套都穿反了,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只是马虎粗心造成的意外,可如果是傅斯冕,他绝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
黎默言见傅斯雅担心,“要不我上去看看?”
傅斯雅摇头,“不用,他不需要。”
她话音刚落,属于傅斯冕原本房间的那扇门被从里边拉开了,几乎是瞬间,楼底下所有人都停止了说话,看向楼上。
傅斯冕穿着黑色的毛衣,领口有些歪了,露出一边瘦削的半截锁骨。
他头也有些长了,显得沉默阴冷。
黑色的针织长裤显得他的腿很长,随着他下楼梯的步伐裤腿摆动。
“下午好,小姑姑。”
傅斯冕路过这堆人的时候,脚步稍作停顿,勾起嘴角,对傅清打了个招呼。
傅清立马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蛇类盯了一眼,浑身登时便凉透了。
以往疏离却温和有礼的青年,现在却给人非常强烈的阴郁的感觉,他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就是不对。
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傅斯冕接了一杯水,又回了房间,随着房间门被重关上,客厅里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肩膀也跟着塌了下来,刚刚个个紧绷得仿佛死到临头了似的。
“傅斯冕他这,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让人怪害怕的。”
“那个,还能复合吗?”
傅斯雅垂下头,轻声道:“几率很小。”
“啊?”
-
傅斯冕的房间里没有开灯,即使是午后,天光也黯淡非常,所以无法照亮他的房间。
傅家的老宅,跟他有关的东西已经少之又少,因为如此,房间显得有些空旷。
傅斯冕坐在阳台上,微风常把他单薄的裤脚刮起来,他也像没有感觉似的,手指搭在扶手上,耷着眉眼,将睡未睡,将醒未醒。
他左手的小拇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雕刻得精致的叶片缠绕着戒面,精致又给人以生机鲜活。
周时轲喜欢吉他,又会弹钢琴,喜欢写字,掌心不大,手指纤细修长,骨节并不突出,像几截光滑白皙的玉。
本应该戴在周时轲无名指上的戒指,此时此刻出现在傅斯冕的小拇指上,也刚刚好。
他的一杯水饮了一半的时候,唐冬冬的电话过来了。
“傅哥,林治晔已经处理好了,他说他明天就出国,”
唐冬冬吸了吸鼻子,继续说道,“还有,吴全华不肯把阿轲的电话给我,他说如果把他开了他就去投奔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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