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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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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与临曲指在刀刃上一弹,遽然消失在原地。

雷电杀伤力强,辐射范围广,是极为卓越的群攻型异能。

觉醒这个天赋是上帝恩赐,无论谁拥有了雷电,通往成功的路都会很简单。

菲尼克斯是一名高等级异能者,雷电系,a级,战斗力群,屡战屡胜,未尝一败。

自觉醒后,他无时无刻不被鲜花与掌声拥簇。

他足够强,也足够自信。

今夜雷雨交加,电闪雷鸣,他有着绝对的主场优势。

江与临惧怕雷电,且接连两次大范围使用异能,异能透支严重,脸色苍白得似雪花易碎。

菲尼克斯想不到自己会怎么输。

这是一场注定胜利的战斗,他只要踩着人类之光的脊背,就可以轻松站到巅峰。

假若换一个人顶着人类之光的名头,菲尼克斯或许会成功。

可惜,他遇到的是江与临。

要问江与临是不是害怕雷电,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看到闪电,江与临就会全身疼很久。

没人会不怕疼。

所以他讨厌下雨天。

每次闪电划过天际,蓝紫色闪光亮起的刹那,江与临全身肌肉都会不自觉绷紧,紧接着产生一跳一跳的刺痛,就像是一种无条件反应,明明没有接触到电流,但还是会感受到犹如电击般的剧痛。

他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个毛病,可能是某次去刺杀怪物雷兽,被雷电异能击中的后遗症。

恐惧是一种情绪,人类很难摆脱情绪的控制。

江与临从来没有回避过恐惧,也不惧怕恐惧。

每次下雨,他都会站在窗边看闪电。

江与临坚信只要他看得够多,总有一天会摆脱条件反射般的紧绷与疼痛。

心理学家称之为情绪脱敏训练,江与临则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麻木。

人是可以习惯疼痛的,当痛苦持续存在,大脑将学会自行屏蔽掉那些痛苦,如果不是视网膜受不了,江与临一定会找个合适的地方看闪电,一直看到自己完全适应为止。

综上所述,倘若有谁想通过‘恐惧’去击败江与临,那他可真是想得有些多了。

菲尼克斯想不到事很多。

在今夜之前,他想不到自己会输给江与临,也想不到有人会将‘恐惧’化为‘勇气’,用寒刃割破雨幕、割破长夜。

江与临身形犹如鬼魅。

相较于拥有北欧血统的菲尼克斯而言,江与临体型略显削瘦肌肉也更单薄,可他起攻击时,却能爆出令菲尼克斯难以招架的凶悍力量。

江与临的刀又狠又快,将刺客特征挥到极致,转圜腾挪间,菲尼克斯甚至摸不到江与临的衣角!

这份度与力量,一如他的刀刃,寒冷锋利,锐不可当。

在人类中,若论单兵作战能力,江与临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

天时也好,地利也罢,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是那么华而不实,甚至有些可笑。

菲尼克斯的自信被击得粉碎。

他的荣耀,注定要止步于此。

直到冰凉的刀锋贴上脖颈的瞬间,菲尼克斯才明白自己错的离谱。

江与临单手持刀,转眼就卸了菲尼克斯手腕脚腕,将人踹飞数米。

菲尼克斯只觉一阵寒意袭来,浑身每一寸血液都被冻住,别说是运转异能,就连动都不能再动一下。

他整个人倒飞出去。

冰面光洁如镜,落地后,人又滑出好远才堪堪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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