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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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娇弯腰脱下自己靴子放在林漪面前,握着林漪的脚踝,把她的脚塞进了靴子里。然后看了一眼独自入城的纪绯,心里想着得抽个时间找他谈谈了,不管是同伴还是情侣,最忌讳互相排挤。
林漪一身不合体的衣鞋,露出膝盖上下一小节腿,白得有些吓人,她脚掌拖着大了许多的鞋,精神涣散地被覃娇带进了春城东区。
春城东区,已经形成了一个中小规模城镇。原本倒塌的房屋,被重新筑起,各种建筑材料融合在一块,像打着补丁堆积起来的房子,且以白灰色为主,有序地纵横排列着。
街边总是三三俩俩蹲着游民,他们是加入春城某些组织的人。女人和男人的平均身高已逐渐拉近一米八左右,当林漪出现时,在那些人眼里,她就像一个缩小版的玩偶,惹眼得紧。
各种目光在她身上流连,倘若身边没有覃娇和纪绯这两个看上去不好惹的,恐怕早就有人沖上来搭讪了。
青蜂得以进入春城东区,还是得益于这里的二当家是覃娇好友。
斜阳正昏沉沉,街道中间燃起篝火,照亮了两旁低矮缝补的房屋。
林漪站在二楼的房间,这个房间的窗户,正好对着街道。她看见纪绯,覃娇,大明,光世,还有她不认识的一些人,正快乐地交谈,就连纪绯,唇角也挂着淡淡的笑意。
她无法理解这种群居生活,只觉得吵闹。
街道另一头,又来了七八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身形修长,头发微卷,穿着宽松黑色连帽衣,长相清秀的男人。
气质和冷漠的纪绯截然不同。
男人唇角总是勾着轻轻松松的笑,眼尾微微下垂,看上去十分无害,还暖洋洋的。
他似乎察觉到了林漪注视的目光,朝二楼窗户看来,林漪没有躲开,依旧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两人的目光就这麽对视上了,他的笑容似乎更深了些。
覃娇见到他,朝他打了声招呼,“鸣阳,你先过去吧。”
她转而看向他身后的男人,伸出了手,和他虚握了一下。
“成哥,多谢你最近的照顾。”
成牧看了眼篝火,还有篝火旁围坐饮酒聊天的人,脸上笑意有些不明。
“你和齐虞是朋友,那也就是我的朋友。”
他来这不为别的,就是想拉覃娇留在春城东区。青蜂向来有名,几位核心成员个个精英,留在东区,还能帮他吞并春城其他三区。
林漪目光落在成牧身上。
浑身肌肉突出来像很多面包块组合,贴着头皮的寸头右侧,还有三道从太阳穴到后脑勺狰狞的肉疤。
那张粗犷的脸,让她隐约有点眼熟。
不记得在哪见过。
路鸣阳揽住纪绯的肩膀,挨着他坐下了。
“听说这次遇到的异化生物很厉害?”
“嗯。”
纪绯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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