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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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欢没好气。
林家乐也不服气:“我说错了吗?你整天做出用功的样子,不就是想让爸妈欣赏你,表扬你吗?”
林家欢被她气到头疼:“我为自己用功,我想和小淮哥哥那样以后读硕士读博士。”
“小淮哥哥有什么好,就你把他看成个宝。”
林家乐不屑,“还没有小洽哥哥一半帅气。”
林家欢沉默了。
她脑海中浮现出顾洽的样子。
上次见到顾洽还是一年前,顾洽撤下前线,获准回家探亲。市里敲锣打鼓地送来大红喜报,顾洽身披大红花站在巷口跟市领导合影。
那天的顾洽帅得像巷子口的小白杨,挺拔,英俊,笑容迷人,双目清亮。
林家欢发誓,电影明星也没有顾洽长得帅。
其实她心里也觉得顾洽好,但她没办法像林家乐那样,不管不顾地说顾洽帅,说顾洽好。
一个小女生,崇拜成绩好的男生那叫志向远大,喜欢长得帅的男生就叫不要脸皮。
林家欢的“好学生”
包袱很重。
…
第二天清晨,林思危又被天窗上的第一缕阳光叫醒。
窗外鸟鸣啾啾,又是一个明媚的初秋。
林思危从柜子里拎出麻袋,掏出户口本和结婚证,用一块手绢包好,放到柜子抽屉里。
不得不说阁楼上这顶废弃的破柜子还挺好用,林思危已经将它擦干净,正儿八经地放了几件麻袋里掏出来的旧衣裳。
依然是她起得最早,依然是她去生炉子。
生炉子时,她掏出了裤兜里的纸团。想要直接点火放进炉子,又有些舍不得。
好歹是她林思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副墨宝,也是她对林家难得的好意。
可惜,无人珍惜。
她将纸团抠开……没错,昨天还能叫展开,今天团得过于紧,只能叫抠开。
“家和万事六”
皱皱巴巴,可怜兮兮,因为备受摧残已经破了好几处,阳光从那些破洞处漏过来,千疮百孔。
“唐伯虎真迹啊!”
一声赞叹从她身后传来。
林思危转身,却见晨曦中站着一个年轻人,一身军装,站得板板正正。这人正冲着她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好看得过分。
林思危有点眩晕。
但不能让过于帅气的男人发现她的眩晕。林思危知道,男人知道自己帅、知道自己有魅力,就会变得特别油腻。这位军人本来就有油嘴滑舌的潜质,再捧着他,他就变油田了。
“没品位,这是林思危真迹。”
林思危翻个白眼,将“真迹”
团成一团,点上了火。
“啧啧,太可惜了。其实字还是写得不错的,架子搭得好,就是一看就没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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