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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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秋舒虽然有心逃离郑家,可是那个时候何秀对她严防死守。自己又身无分文,她怎么好去麻烦叶家。
见她态度坚决久而久之,他便没有再来。
最后一次是他高考完之后的一天,他带着叶伯父和刘月伯母来到了郑家。
他拿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郑重其事地对她说:“郑秋舒,我娶你,你跟我走吧。”
【作者有话说】
其实我给男二取了一个比较好玩的小名:劝学哥
缪斯
◎“她是我的缪斯。”
“那个女孩原来姓缪啊!”
◎
用自己的婚姻来换取她读书的机会,哪怕到现在郑秋舒还是会觉得震惊,叶明昭的现象也顿时在她心里都伟岸了起来。
但郑秋舒当然还是拒绝了,无他,还是因为没钱。
她身无分文,而叶明昭要用结婚才能把她带走足以见得何秀的难缠,至少彩礼是实打实要给了,自己才能走。
郑秋舒不可能因为自己让叶家出钱,也不能真耽误叶明昭光明的未来,名牌准大学生自然该找个更优秀的女朋友。
思及从前,郑秋舒难免在叶明昭的质问下气短。
带着两世的疑问,她不由自主地问:“你为什么那么执着劝学,我又不是什么天才,顶多拿个毕业证,考不上什么大学的……”
叶明昭毫不客气地回:“因为你蠢,再不学更蠢了。别扯开话题,赶紧回来接着读书。郑秋舒,你要当违背约定的小人了吗?”
她和叶明昭是发小,从小掐着长大的,这样被他指责自己变成了小人,说心里没气当然是假的。
但是,现在的郑秋舒已经不是从前的郑秋舒了,更别说前世就当过小人了,今世再当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郑秋舒缓了语气劝道:“叶明昭你别再说了,我不会回去的。自从我爸妈去世以后,我们就不一样了,比起读书,谋生对我而言更重要……”
是,她是有爸妈留下来的遗产,这些足以支撑她再读两年书。
可是读完以后呢?考不上大学,还是要出来打工,总不能坐吃山空。
而且就像蒋书婉对保姆有心理阴影一样,她的内心其实是厌烦西江市。爱恨情仇,皆在那燃起熄灭。
郑秋舒想要从新生活中去汲取积极生存的能量,就必然会抛下西江市。归根结底,她一点都不豁达,从没有真正放下过前世。
叶明昭手攥紧听筒,意外地泄气了,再也说不出话来劝她。
是啊,她的幸福生活已经在一夜之间被摧毁了,不同于他可以心无旁骛地读书,她已经没有了后盾,也没有了任性的资格……
眼见气氛开始降下去,刘月警告地瞪了一眼儿子,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非要提起小舒的伤心事。
这一次刘月夺过话筒,叶明昭没有再抢,反而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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