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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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扶光:“沈知章成亲后便去留洋,我们只有夫妻之名,未有夫妻之实,我却依旧为他操持家事,赡养父母,供他读书,自认尽到了妻子之责,他归家便同我说要另娶她人,我不愿受这份委屈。”
文士钊不曾想还有这事,他气愤不已,以前沈家是什么光景,如今又是什么光景,全是谢扶光的功劳,沈知章不知感恩还移情别恋,实在有辱文人风骨。
可气归气,他还是要劝一劝:“你可真想好要离婚?法律虽早颁布,可至今还无一人离婚,尤其是女子。”
“无人离婚,却已有诸多下堂妻。文舅舅,我不要当下堂妻,我要让那些面临被逼下堂的女子知道,法律的存在不是摆设,是武器,我们不想接受不公时,可以拿起武器反抗。”
“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我先走出一条路,别人才知道此路可通,才能踩着我的脚步走。”
“文舅舅,我知道这事难,可我要去做。”
文士钊激动站起来:“法律不是摆设,是武器。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好好好,这两句话说的实在精彩,我要记下来,讲给学生们听。”
又道:“扶光,敢为天下先,愿以己身开道,你是好样的,是民主时期女子的典范。”
谢扶光不敢戴这么高的帽子,她也没有这么高义,生在乱世,她人微力薄,能做的寥寥。
接下来,文士钊同她讲了离婚章程。
首先,离婚需要登报声明。
其次,夫妻需签订离婚书,还需要至少三位德高望重的人签字证明,否则无效。
最后,还需双方父母同意,一方不同意都不行。
前两条都不是难事,难的是最后,沈家公婆绝不会轻易松口。
谢扶光想到难了,也没想到这么难,难怪女子不提离婚,提了也很难离成,而男子更是直接休妻就好。
“可否起诉离婚?”
她问道。
“可。”
文士钊道:“但那条路更难走,最后能否判决,全看法官。”
而法官很容易被买通。
谢扶光:“先走第一条路,还请文舅舅帮我拟定一份离婚书。”
花朝递上她昨夜整理出的资料,是这三年她补贴出去的嫁妆,为沈家赚的钱财,以及离婚后她要带走的财产。
文士钊看的心惊肉跳,这么多钱财,沈家决计不会答应。
“先试试。”
谢扶光道。
她要走的这条路,本就是一条难走的路,并不会因为她降低要求就会变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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