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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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却终于从口袋里掏出他的黑色皮夹,递到他面前,不等他伸手,又立刻藏到身后。
张存夜静静地盯着她,那眼神就像是在说‘我看看你还能怎么造次’。
两手背在身后,她仰起脸对着他笑嘻嘻,尔后突然举起双手搭在他肩膀,整个人往前倾。
怕她撞到自己,张存夜条件反射伸手抱住她,屏着呼吸低头问:“很好玩吗?”
“好玩!”
甘却再走近一点,仰着脸跟他灼灼对视了几秒,踮起脚尖吻到他的唇。
他背靠墙壁,就这么低着头被一个刚吃过臭豆腐的傻子吻了。
心情之复杂,忍耐之极限,难以言喻。
甘却什么技巧都没有,没敢伸舌头,只胡乱堵着他的嘴,用牙齿细细啃了啃他的唇瓣,然后就放平脚尖。
她圈着他脖颈笑嘻嘻地说:“你以后要记住哦,这个味道,就是属于我的味道。”
☆、第二十五章
“你也给我记着。”
食指指尖点在她眉心中央,张存夜表情嫌恶地说。
尔后抢过她手里的皮夹,刷了房卡闪进房间里,在毒气现场多停留一秒都难以忍受。
“哎你怎么不跟我说晚安呢!”
甘却贴在他房门前,笑得肚子疼,“这简直是、不合格的男朋友哎。”
用手拢在自己口鼻面前,她轻轻呵了呵气,皱着眉自言自语:“也就还好啦,哪有那么可怕?”
“接吻———女朋友成就一,达成!耶!”
她在酒店廊道里自顾自地竖起剪刀手。
然后摸着自己的眉心,开开心心回房间去了。
丝毫不知道那个在洗手间刷了不下五遍牙齿、用完了一整瓶漱口水的人,到底有多亏。
2
一个人如果在某段时间内频繁地观察镜子里的自己,要么是因为毁容了,要么是因为迷失了。
在后来的人生中,张存夜时常想起这一段时光,以及这段时光的镜子里的自己。
头发长了,唇色淡了,喉结明显了,一眨眼全都没了。像个幻影。
房间里的电视从来没有开过,数独集玩了一本又一本;
书店里能买到的商管书籍几乎全都被他买回来堆在墙角,看完一本扔一本。
某些深夜,空气太静,脑子太吵,他又赌气一般想把刚看过的这些书全部从记忆里删除。
这完全不是他喜欢做的事,并且做了也不一定会有用。
这种状态叫做“徒劳挣扎”
。
这种认知让他的傲气被现实吞没。
连同他整个人,都被看不见的命运吞噬。
一个人对抗两个家族,甚至两个集团———这个想法,单单是雏形,就像天方夜谭一样,让他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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