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叶定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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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逸风寨内。
叶定明派去打听到人马一早就回来了,他默默听完手下的汇报。
“……寨主,屠虎寨跟其他三寨都被宣国铁骑给全灭了。他们这一次恐怕时候来势汹汹。”
叶定明点头,“我明白,看来铁骑们这一次进入群山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护送着那些灾民,而是要消灭群山内的所有山寨。”
“所有!寨主,我们该怎么办?!”
其实逸风寨内的山匪不多,叶定明并没有跟其他山寨一样忙着增加人马,他只是安分守己地训练寨内原有的山匪。
今年破例收了一个小山匪,就是眼前的少年。
这孩子天生就有些脚坡,走路虽然很慢但是马术很好,逸风寨内没有比他骑马更快的人了。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胆子太小了,很容易六神无主。
叶定明看他一眼,他就吓得什么话也不敢说了。
“有我在,你怕什么。管他来的是什么,他们要是有眼色,就别惹上我们,要是想不开了来惹我,我也不介意送他们上西天。”
叶定明说话时手没停,时不时擦拭着手里的长剑。
他是个爱剑如命的人,手中的这把剑,叶定明将他取名为逸风。他曾经最喜欢的剑断了,这把逸风剑是他来到逸风寨之后锻造的。
还在北寒州时,他刚刚入军,那时候他被行伍中的老人欺负,寒冬腊月的天,他不仅没有棉衣,甚至连一个上阵杀敌的武器都没有。
那时候他误打误撞进入了伤兵们的地盘,一个将死的人给了他一把剑。
那把剑很漂亮,甚至比逸风剑还要漂亮。
通体银白,剑刃处的寒芒好似又冰锻造的,白净到晃眼。
第一战,叶定明用它立下大功。
他本可以换下这个长剑,因为军中用刀的人更多。
而且刀比剑更适合行伍中的人,叶定明不会吟诗作画,拿着剑也无法附庸风雅,他更不是名门世家出来的意气风的侠客。
可他就是喜欢剑,很喜欢剑身。
犹如绷直的月牙,漂亮得不像话。
叶定明知道自己此生都无法割舍那把剑了。
他带着那把剑,从一个普通的小兵做到百夫长。
他本该有更加光明的未来,可某一次再寻常不过的战役后。
突然有人站出来指控叶定明,说他抢了另外一个人的功劳。
而那个人叶定明也记得,记得他从来没有入阵冲锋,记得他的刀上根本没有沾过血。
可那人身份高贵,所有人都说他惹不起。
叶定明因为态度恶劣被关押起来,而他的那把剑也被硬生生砍碎。
那人用自己没有沾过血的刀砍碎了叶定明那把砍下无数异族头颅的剑。
还口口声声道:“区区一把破剑而已,你还真的当成宝贝了。劝你识相点,我还能给你一个痛快。”
叶定明没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勇气,可他也不愿意就这样死去。
他带着愤怒,逃离北寒州,入了群山,并在逸风寨内锻造了一把逸风剑。
这一次,叶定明不会再让剑碎掉。
他再无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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