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桃花源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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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英雄拔刀相助,如有来世,我蒲锦愿为英雄当牛做马,在所不惜!”
“蒲锦姑娘,”
刘裕抹了抹脸上泥污,甩了甩身上鱼怪的腥臭粘液,一脸狞笑道:
“英雄当不起,我就是个过路的客子——人家说,白脸的公子王孙行侠仗义后,千金小姐第一句话都是以身相许。怎么到了我这儿,好事儿都排到下辈子去了?来来来,咱们当场折现吧……”
女子才脱虎口,只当又入魔爪,吓得拔脚狂奔。刘裕只一提,提溜着女子脖领回来:
“玩笑玩笑,别当真。荒郊野岭的,姑娘你大晚上瞎跑什么?”
“英雄,我……”
“别称英雄,别扭的很,这世上英雄都死绝了,只有虎狼横行,蝼蚁遍地。我姓刘,叫我老刘吧。”
“老……刘大哥,我家在山后住,因和我哥哥赌气,这才跑出家来。离家走了半里,后悔又想回去,转身却怎么也找不到归路。彷徨间遇到那黄衣鱼怪,他斯斯文文的,只说要送我回家,挑开肩上褡裢,我眼睛一黑,就被他摄去了……”
林中忽有儿哭,一儿哭,百儿哭,声如鬼啸。蒲锦汗毛竖起,战战兢兢,抱头蹲在了刘裕身后。
“这是林鸮与琴鸟的鸣声。只因我们刚才交谈,惊了林子里那些睡鸟。你说你家住在山后,山居这么多年,没听过夜鸟的叫声吗?”
“我虽然山居,可是从小哥哥就不让我离开村口。我在家里从未见过什么飞禽走兽,还有会变化人身的怪鱼……我哪里怕了,我是肚饿,这才站不起身了。”
“你这哥哥脑壳有问题。东汉之后,我大晋开国以来,风气烂漫,女子不加管束,已有百年。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当众杯觞路酌,弦歌行奏;遇见帅哥,蜂拥道旁、追逐男子,掷果盈车;北朝大魏更有妇人从军,雌雄莫辨。什么年代了,不让你出门?”
“我正因如此常和哥哥生气,哥哥总说外面凶险——这外面的世界也果真不太平。诶,你说的东汉、魏晋,我却从未听过……”
蒲锦目光清澈且愚蠢,刘裕不知这是谁家的傻姑娘。林中又有咕咕鸟叫,弯腰拣颗石子,顺着响处掷出,一只斑斓野雉,负伤飞出林子——几下便飞不动了,扑腾着落在岸边。
“正好我也一夜没有饮食。蒲锦,你去拾些干枝,我们打打牙祭。”
蒲锦跑去抱起野鸡,悻悻然抽泣道:
“这鸡这么小,还没两口肉呢,又被你把它翅膀打伤了;这是一条小生命啊,你怎么忍心吃它?我们把它放生吧!”
刘裕微笑道:
“仙子,你人善心美,来来来,我看看这鸡的伤翅——”
接过雉鸡,那残鸟犹在刘裕掌心嘤鸣不止,蒲锦满眼怜爱。刘裕忽地扽起鸡脖子,咔咔一拧,雉鸡魂飞魄散,直往轮回去也。
“啊!!!”
蒲锦三观崩塌,放声悲哭,刘裕笑道:
“阿弥陀佛,这雉鸡命里合该有我刘寄奴一劫。它是小生命,咱俩是大生命,小生命喂饱两条大生命,功德无量,它来生一定转世为人。鸡啊鸡,下辈子直接找我刘裕报仇,可不关这姑娘的事,哈哈哈……”
“刘裕,你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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