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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蛮荒种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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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凭什么看不上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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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不说,她还忽略了这个问题。最近星带回去的兔子皮,比以前山洞里的那些大了一倍。

  而星说的小幼崽确实没有她第一次看见的兔子大。

  综合前后。应该是冬天过了,兔子瘦了,又要准备交配没有来得及多吃长膘,所以,就是她开始时看见的那么大。

  现在天气好,孩子也养大了,它们就越长越大。

  对于这里出奇大的生物。钱思思已经没了想法。

  慢慢扒开兔子背部的长毛,只觉得这兔子毛特戎特密用小刀,贴着兔子的皮轻轻刮过,很容易就刮下来。可是钱思思怕伤了兔子。不刚快。

  又没有剃羊毛什么的经验,在小心,钱思思还是将兔子割伤。

  而她一割到兔子就留一大块毛不刮。等她将这个兔子刮完时,兔子小了好大一圈。没了长毛的遮掩,兔子皮成粉红色。头跟四脚还有肚子上有点脏的地方钱思思没有刮,在加上好几处割破皮留下的一块块。

  等星放开兔子,

  钱思思笑不可歇。

  “哈哈哈···哈哈哈太难看了。星你看看好好笑。”

指着赖毛兔,钱思思笑眯了眼。

  国外不是有最丑动物大赛吗!

  这只兔子去了,准拿奖。

  这里的兔子虽然大。没有能用上可爱一词,可绝对跟难看扯不上关系。就是跟女生们最喜欢的毛绒玩具一样。

  而被她刮过毛的兔子,它们要是知道美丑,绝对得躲在洞里不敢出来丢兔脸。

  欢笑过后,钱思思先前心里的憋屈消散了不少。将牛皮上的兔毛柔成团,装进一边的兽皮袋。这一只兔子的毛,比她那么长时间收集的还多很多。

  有这么多兔子,她不止不愁冬天难熬,还可以钩布袋。这兽皮袋做起来虽然方便。但是重。布袋就轻巧多了,还好收纳。想着美好的未来。心情又松活了两分。

  指着一只稍大的。钱思思说“星抓那只。我要看看,它们的毛是不是一样软”

  星无语,起身就将钱思思指的那只抓了过来。

  “不行,放了,还是抓小的”

钱思思摸了一把,觉得没有先前的那只软。最长的那层跟成年兔子一样有点硬。

  星无言的将按着的兔子甩开,撑着手,一薅,下一秒又一只兔子被他按着。

  摸着这一只。钱思思满意的开刀。

  动物通常越小的,毛越软。当然这个小不是指动物的大小,是年纪。越年轻的,它的毛越戎。

  如果这些兔子也是一样,她就让星专挑小的。

  要是大小没差,当然就挑大的来。

  所以在知道兔子越是越小的毛越戎,她当然要挑小的刮。

  因为毛越硬就越扎。

  常买毛线的人就知道。在好的羊毛线,织出毛衣来都不能贴身穿。

  而毛越戎,搓的线就越细,越紧实。不易断。当然要是想搓粗的,也可以。毛毯用线她就准备搓粗线。要不然薄薄的毛毯盖着也没什么用。

  两个人,星按压着兔子,钱思思刮毛。好长时间里都没说话。在刮了一只又一只后,钱思思觉得自己在不说话嘴巴都要臭了。随便挑了个问题就问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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