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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红烧肉的热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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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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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在金字塔尖的唐思淼,此刻在秦可可眼中成了高高在上的神。她仰望着、仰望着,脖子都快断了……

唐思淼不打招呼就搬走,那意思似乎是:“本太子过足了平民生活,打道回宫了!”

脑补唐思淼穿着太子蟒袍,冷冷俯视着她,声音清冷傲慢:“尔等贱民,无资格同本太子说话。”

这回秦可可的小心脏彻底碎了,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看她表情,莫绍清大抵猜到她在想什么,安慰她:“认识了亚瑟现任当家人,无疑不是件好事;日后你的路子就更广了,有多少人挤破头想和唐先生搭上关系,都无门路;你这狗屎运也算走得好,知足吧。”

知足吧,时光一去不复返,曾经那个温润儒雅的糖水,摇身一变成了金字塔顶尖的大人物;她的小心脏哦,接受不了哦……

说好一起过成狗,你却悄然熬出头……(>﹏<。)~

说好一起在最低端呢,你却摇身踩在了塔尖……

吃了碗混沌,又在莫绍清家蹭了一顿大餐,秦可可委实撑成了狗;她化悲愤为食欲,化食欲为活下去的力量,回家躺在床上,尤觉心塞。

****

时晶大厦位于夏川CBD圈的最中央,也是本市最高的一栋写字楼。亚瑟在夏川的分公司置于这栋写字楼内,占据了近三分之一的楼层。分公司尚且如此,遑论位于M市的总公司了。

49层,是唐思淼的临时办公室。待他忙完工作,抬头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了。似乎是在秦可可家里养成的习惯,贪恋在阳台喝茶的滋味儿。他让人在阳台上置了一张根雕茶几,上面摆放的茶具均是出自名窑,价格不菲。

从昨日到现在,他不过休息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口干舌燥,茶瘾上来了,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朝着阳台走去。他坐在根雕茶几旁,自顾自地倒了杯茶,执起青釉莹莹的茶杯,放在唇边抿了口,隽秀的脸庞朝着落地窗外望去,城市的灯火依旧繁华,喧嚣并没有随着夜幕降临而止住。

比起白日,肆意的人性更为雀跃。

他眉头微微一蹙,想起昨日秦阿伯对他说的话。

“少爷,秦小姐性格不错,你就舍得和她断了交集?”

当时他眼角微跳:“不然呢?”

秦阿伯叹了口气,说道:“我倒觉得,你们挺般配。若用您最拿手的菜来比喻,你是糖,秦小姐就是那一盘切好未曾加工的五花肉。如果没有糖的润色,她无法出色展示自己,成为一碗合格的红烧肉;若是没有糖,她可以和着油盐酱醋展现自己的另一面。反之,如果红烧肉只有糖没有肉,结果,可想而知。”

回忆戛然而止,茶杯中的水已经见了底。

他呵了一声,这个比喻竟如此的,生动。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去哪儿了,敢不敢出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影子!_(:з」∠)_

木有留言不幸福。

☆、第30章吃飞醋

快天亮时下了场大雨,秦可可卧室的窗户没关,窗帘被狂风卷了出去,被雨水打湿。秋季的风很凉骨,她裹着被子愣是不想起床关窗,由着雨水被风吹进来。

凌晨四点她被暴雨吵醒,朦朦胧胧又睡了过去;微凉的下雨天,极适合睡觉,直到下午两点她才辗转醒来。回老家前她丢了手机,还没来得及去买,也没办法和新公司的老板提延迟上班的事儿。

人家出版社联系不上她,以为她是找着了其它工作,不来了,便又重新招了一个。恰好这几日秦可可也没心思上班,索性在家里蹲着看书。这两天六六到她家的次数尤为频繁,简直把她家客厅当成了自家游乐场。

秦可可还是挺欢迎六六的,因为有他在,她能去莫绍清家蹭饭吃。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穷得简直连饭都快吃不起了,索性将和莫绍清的恩怨放在了一边儿,拍着他的肩膀,特豪迈大气的说:“老莫,以后你就是我好兄弟了!我以后保证不和你吵嘴了!”

言下之意是:兄弟一场,蹭饭是应该的。╮(╯▽╰)╭~

莫绍清是满头的汗,倒也勉强接受了“好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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